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為公約是指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1971年9月23日在加拿大蒙特婁簽訂,1973年1月26日生效,共16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為公約
- 簽訂時間:1971年9月23
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為公約是指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1971年9月23日在加拿大蒙特婁簽訂,1973年1月26日生效,共16條。
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為公約是指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1971年9月23日在加拿大蒙特婁簽訂,1973年1月26日生效,共16條。主要內容是:①任何人故意或企圖從事下列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制止與國際民用航空有關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的決 定。批准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制止與國際民用航空有關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的決定...
亦稱《蒙特婁公約》。1971年在加拿大蒙特婁簽訂。主要內容為:(1) 任何人故意或企圖從事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為即為犯罪。犯罪行為包括:對飛行中的航空器內的人或航空器從事暴力和破壞行為;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內放置可能破壞...
危害航空安全罪是危害國際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根據1971年《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通稱“蒙特婁公約”),罪行包括:(1)對飛行中的航空器內的人使用暴力以致危及該航空器安全;(2)破壞、損壞使用中的航空...
1.如航空器內某人非法地用暴力或暴力威脅對飛行中的航空器進行了干擾、劫持或非法控制,或行將犯此類行為時,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恢復或維護合法機長對航空器的控制。2.在前款情況下,航空器降落地的任何締約國應允許其旅客和...
(簡稱《東京公約》)、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通過的《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簡稱《海牙公約》)、1971年9月23日在蒙利特爾通過的《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為的公約》(簡稱《蒙特婁公約》)。
考慮到有必要為1971年9月23日訂於蒙特婁的《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制訂補充規定,以對付在用於國際民用航空服務的機場上發生的非法暴力行為;協定如下:第一條本議定書作為對1971年9月23日訂於蒙特婁的《關於制止...
1971年 9月23日在蒙特婁簽訂的《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簡稱《蒙特婁公約》,共16條。中國加入 後三個國際公約對防止在航空器內發生一般犯法行為、空中劫持和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作了明文規定。中國於1978...
中國政府正式加入保證民用航空安全的《海牙公約》1980年10月10日,中國政府已正式加入保證民用航空安全的《海牙公約》和《蒙特婁公約》開始生效。為了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和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國際航空法會議分別於1970年12月與1971...
B《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1929(華沙條約)C《國際航空運輸協定》1944 關於航空安全的條約 A、《關於在航空器上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1963、東京《東京公約》B《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1970蒙特婁公約...
17,安全保衛(security)-保護國際民用航空免受非法干擾,規定了保護國際民用航空免受非法干擾的方法。18,危險物品的安全運輸(the saf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byair)。包括危險品的標識、包裝和運輸的規範。詳細內容 法律正文 ...
機組人員,是指飛行期間在航空器上執行任務的航空人員,包括機長和其他空勤人員。擾亂行為,是指在航空器上不遵守行為規範,或不聽從機組人員指示,從而擾亂航空器上良好秩序和紀律的行為。非法干擾行為,是指諸如危害民用航空和航空運輸安全...
關於在航空器內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為的公約》、一九七0年十二月十六日在海牙籤訂的《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以及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在蒙特婁簽訂的《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的規定。
附錄一 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1963年9月14日東京,簡稱《東京公約》)附錄二 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1970年12月16日海牙,簡稱《海牙公約》)附錄三 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1971年9月23日,...
附錄3 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 附錄4 關於在航空器上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 附錄5 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 附錄6 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 附錄7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
根據關於制止和防範非法劫持航空器行為的國際公約的規定,凡締約國都應根據國際法和國內法,採取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措施,有效地防止危害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發生,嚴厲懲罰和打擊犯罪行為。所以對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是為了保障旅客本身的安全,...
第二篇國際航空法規選編062 1?國際民用航空公約062 2?關於在航空器內犯罪和某些其他行為的公約079 3?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084 4?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087 第三篇國內航空法規選編097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
第五章是對我國民用航空法在制止危害民用航空非法干擾行為、不軌旅客犯罪行為以及制定符合國際要求的航空保全措施等方面提出的意見和修訂法律的建議。結論部分簡要歸納總結了一些文中的觀點,指出國際民用航空保全公約現代化的重要意義以及完善...
其後又於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籤訂了《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於1971年 9月23日在蒙特婁簽訂了《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對《東京公約》的規定加以補充,並擴大其懲罰的罪行的範圍。東京公約 《東京...
回顧《制止恐怖主義爆炸的國際公約》和《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各締約國的義務,譴責“基地”組織於2002年12月2日和12月8日聲稱對2002年11月28日在肯亞乾出的恐怖主義行為負責,並重申2002年1月28日第1390(2002...
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一九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在海牙籤訂的《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在蒙特婁簽訂的《關於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