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遼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河東新城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遼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遼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2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遼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時間:2014年3月24日
  • 印發:遼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通知:河東新城管委會
遼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遼政發〔2013〕31號)和《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遼政辦發〔2013〕58號),設立遼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掛遼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機構規格正處級,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和下放的職責
1.取消執業藥師的繼續教育管理職責。
2.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需要取消和下放的其他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1.餐飲服務行政許可和部分食品生產許可職責。
2.科研和教學所需毒性藥品購用審批行政許可職責。
3.審批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職責。
4.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職責。
5.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職責
6.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職責。
7.履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三)整合的職責
1.將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
2.將藥品經營行政許可(零售)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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