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河北省統計報表制度格式規定的通知

《關於印發河北省統計報表制度格式規定的通知》是河北省統計局發布的檔案,發文日期是2009年06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河北省統計報表制度格式規定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統制字[2007]92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統計局
  • 成文日期:2009年06月17日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各設區市統計局,局機關各有關單位:
為規範統計報表制度管理,按照《國家統計局統計報表制度格式規定》的有關要求,現制定《河北省統計局統計報表制度格式規定》,請遵照執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一日

檔案全文

河北省統計局統計報表制度格式規定
統計報表制度包括封面、目錄、總說明、報表目錄、調查表式、附錄等內容,其他內容如方案說明、指標解釋等可根據需要適當在附錄中增加。
各專業統計報表制度的名稱統一為"XXXX統計報表制度"。統計報表制度統一為16開豎排版,版芯為(長)25cm×(寬)16.6cm。以A4紙為基礎,上邊界空白2.5cm,下邊界空白2.2cm,左右邊界各空2.2cm。
一、封面
封面一般包括標題、副標題、制發單位、制發時間及專業標記等項。具體格式如下:
(一)標題左上方用英文大寫字母或用"冀"加英文大寫字母註明專業標記,字母外圍套黑色圓圈。
(二)專業標記後居中列標題:"XXXX統計報表制度",用初號宋體字。
(三)標題下方居中列副標題:"(200X年統計年報和200X年定期報表)",用三號楷體字。
(四)制發單位:有四種情況,一是國家制度,制發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制定";二是對國家制度又修訂的制度,制發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制定"和"河北省統計局修訂";三是省統計局制定的,制發單位為:"河北省統計局制定";四是省統計局與其他部門聯合制發,制發單位為:將其他部門名稱列在"河北省統計局"下方,後邊中間為"制定",字號用三號楷體字。
(五)制發單位下方列出制發時間"200X年X月",用三號楷體字。
(六)封二書寫"本報表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製定",用三號宋體字,居中置於頁面上方,並列《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第三條和第十五條內容,用四號仿宋體字。下端"本制度由國家統計局負責解釋"或"本制度由河北省統計局負責解釋"用四號宋體字。
二、目錄
目錄要求將統計報表制度的各部分內容按順序列出,並註明各部分內容所在頁碼。內容與頁碼之間用虛點連線。"目錄"二字居中置於頁面上方,用三號黑體字;空一行,目錄內容用五號宋體字。頁碼用阿拉伯數字。
三、總說明
總說明須闡明本報表制度的統計目的、調查範圍、調查內容、調查方法及有關注意事項等。"總說明"居中置於頁面上方,用三號黑體字;空一行,總說明內容用五號宋體字。
四、報表目錄
報表目錄為一張開口式二維表,賓欄分列表號、表名、報告期別、填報範圍、報送單位、報送日期及方式、頁碼;主欄按綜合年報表、綜合定期報表、基層年報表、基層定期報表順序分列。"報表目錄"居中置於頁面上方,用三號黑體字;目錄內容用小五號宋體字。
五、調查表式
調查表式居中置於頁面上方,用三號黑體字。
在年報和定期報表首頁分別以"綜合年報表式"、"綜合定期報表表式"、"基層年報表式"、"基層定期報表表式",居中置於頁面上方,用四號黑體字。
統計調查表為左右開口式二維表,統計調查表式具體格式如下:
(一)表名:居中列於表式上方,用三號宋體字。報表內的文字一律用小五號宋體字。
(二)基層表左上角須分列"企業法人代碼"、"企業詳細名稱";各專業如有需要可加列標識。綜合表左上角列"綜合機關名稱"。國家統計局制定的統計報表,右上角依次列出"表號"、"制表機關"、"文號"、"有效期至",省統計局制定的統計報表,右上角依次列出"表號"、"制表機關"、"文號"、"審批機關"、"批准文號"、"有效期至"如表內指標計量單位統一,可將"計量單位"列於右上角"有效期至"下方。每項標識占一行,左上角文字左對齊,右上角文字兩端須上下對齊。
(三)報告期別:表名下方居中用阿拉伯數字註明報告期,年報為"200X年";定報為"200X年X季(月)"等。
(四)主欄和賓欄:一般主欄列統計指標名稱,賓欄列統計指標的計量單位、代碼和數額。主欄與賓欄交叉處設分欄格。文字欄用"甲、乙、丙、丁"等設定;數據欄用"1、2、3、4"等設定。
(五)表線:報表上下各為一條1磅的黑線,表內線為0.25磅的細線。
(六)補充資料:設在表內下方,作為表的一部分,並用橫線(1磅)與正表隔開,補充資料下方用橫線(1磅)。
(七)表底:綜合表依次列示"單位負責人"、"填表人"、"報出日期:200X年XX月XX日"。統計調查表式為1頁時,在當頁表底列出;調查表式為2頁及以上時,在最後一頁表底列出。基層表依次列示"單位負責人"、"統計負責人"、"填表人"、"報出日期:200X年XX月XX日"。
(八)說明:列在表底下方與填表人等項空一行。說明分別由報送單位、有關範圍、報送日期、報送方式、填報說明、邏輯關係等有關內容組成。
(九)續表:調查表式無法在同一行內列出的可將表頭折行排列,折行排列一頁版面排不下的可以在下一頁續排。在表上線的左上角列出"續表"標記。續表2行以上的在第2折行的左角依次排列"續表(一)"、"續表(二)"、"續表(三)"等。
(十)一般在同一頁上可放兩張表號相鄰報表的儘可能排放兩張表,兩表之間空一、二行。
六、附錄
附錄居中置於頁面上方,用三號黑體字。
(一)註冊登記類型、有關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填報的產品(商品)目錄、其他有關的填報目錄應採用表格形式排列的,標題居中置於上方用三號宋體字,表內用小五宋體字。
(二)主要指標解釋。"主要指標解釋"居中置於頁面上方,用三號宋體字,具體內容用五號宋體字。
如僅有主要指標解釋或填報目錄,可直接用三號黑體居中排列。
七、其他
(一)書眉及頁碼:從總說明排起,在每頁上方加書眉,註明本制度的名稱,頁碼用"-X-"表示。
(二)如在一頁豎排排不下,也可用6號字排,也可採用橫排的格式,但不要超出版芯。如果報表超過A4紙的版芯,可用A3紙橫排板。
(三)如在同一表中可將一列的表格並排為兩列的,兩列之間用0.5磅雙線分隔。
八、統計報表制度規範樣式
(一)封面(見附1)
(二)目錄(見附2)
(三)總說明(見附3)
(四)報表目錄(見附4)
(五)調查表式--綜合表式(見附5)
(六)綜合表式(續表)(見附6)
(七)基層表式(見附7)
(八)附錄(見附8)
九、本規定由省統計局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公開程式:局內部審核後公開
責任部門:省統計局政法設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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