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金融統計數據錯情通報制度

《河北省金融統計數據錯情通報制度》是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4月1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金融統計數據錯情通報制度
  • 頒布時間:2013年4月11日
  • 發布單位: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 發文字號:銀石辦發〔2013〕44號
檔案全文
中國人民銀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各國有商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及營業部(管理部、直屬支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河北省(石家莊)分行,東亞銀行石家莊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河北省及石家莊分行,河北省及石家莊市農村信用聯社,河北銀行,各城市商業銀行石家莊分行,石家莊匯融農村合作銀行,冀中能源集團財務公司,河北鋼鐵集團財務公司,河北建投集團財務公司,渤海國際信託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賃公司,平山西柏坡冀銀村鎮銀行,元氏信融村鎮銀行:
為進一步規範全省金融統計數據報送工作,提高金融統計數據質量,我中心支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金融統計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訂了《河北省金融統計數據錯情通報制度》,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併遵照執行。
一、各金融機構要按照《河北省金融統計數據錯情通報制度》要求,加強金融統計管理,嚴格把控金融統計源頭數據質量,儘量避免數據報送錯誤。
二、人民銀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要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法人金融機構,並依據《河北省金融統計數據錯情通報制度》,做好轄內金融統計數據的代報、審核工作,及早發現並及時修正金融統計數據錯誤,切實提高本轄區金融統計數據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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