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1年全省環境信息化工作要點》的通知

《關於印發《2011年全省環境信息化工作要點》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3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2011年全省環境信息化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11]60號
  • 發布日期:2011年03月29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環保廳
引言,具體內容,

引言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
現將《2011年全省環境信息化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具體內容

2011年全省環境信息化工作要點
2011年全省環境信息化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按照部、省信息化工作總體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全省環境保護中心工作,實施“信息強環保”戰略,堅持統一規劃建設,統一標準規範,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以國家環境信息與統計能力建設項目為抓手,大力推進環境信息基礎能力、電子政務、套用系統、資源共享和機構規範化等方面工作,進一步提升信息化技術支撐和服務能力,促進環境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為“十二五”環境信息化事業發展創造良好開局。
一、積極推進國家環境信息與統計能力建設項目,加快環境信息化進程
1、建設覆蓋省、市、縣的全省環境保護業務專網,通過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實現與環境保護部的連通。
2、部署省級綜合資料庫平台和地理信息系統平台,根據環保部項目建設統一安排,部署市、縣級數據傳輸與交換平台,建立數據交換傳輸體系,實現國家、省、市、縣的數據交換與共享。
3、部署省級減排套用系統支撐平台、環境統計業務系統、建設項目管理系統、減排數據管理與綜合分析系統,按照需要集成已有套用系統;部署市、縣級環境統計業務系統和建設項目管理系統。
二、推進業務信息化,促進環境信息化與環保業務融合
4、建設全省排污許可證管理系統、重點污染行業現場核查系統、飲用水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等套用系統,完善環境保護信用信息系統、重點污染源移動監督執法系統等已建套用系統,並加強在全省的推廣套用,逐步提高環境保護業務管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加強各級各類環境管理業務套用系統的整合和互聯互通,保障各級業務的聯動,促進業務協同。
5、建設省級環境數據中心。編制完成《河北省環境數據中心建設方案》和制定《河北省環境基礎資料庫管理辦法》,建立環境基礎資料庫建設、匯交、接收、更新和管理制度。建成河北省環境數據元代碼庫、污染源編碼庫,制定數據資源管理技術規範。對已建成的基礎數據和業務資料庫開展整合集成,形成環境核心資料庫。開展全省環境空間數據基礎平台建設。構建全省環境數據管理平台和數據信息發布平台,逐步實現環境信息資源的集中存儲、統一管理和共享套用。
6、繼續完善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規範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數據標準,完善監控平台,加強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和維護,啟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查詢系統和運維管理系統,提高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水平。
三、深化電子政務套用,提高環境信息服務能力
7、完善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政府網站。著力加強全省縣級環保部門的網站建設,力爭到年底達到100%。重點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線上辦事服務和網站互動功能,為社會和公眾提供規範化環境信息服務。開展網上申報、網上審批、網上舉報和網上諮詢等電子政務套用建設,發揮網站的服務平台作用。繼續開展設區市級環保政府網站績效評估工作。
8、建設省、市、縣三級環保系統電子公文交換系統。按照省廳《關於建設啟用全省環保系統電子公文傳輸系統有關事項的通知》(冀環辦發[2011]15號)檔案要求,2011年底前完成全省環保系統電子公文傳輸系統的部署,並投入使用,提高公文運轉效率。
9、開展環保網路輿情信息服務。開發並運行河北環保輿情監控系統,加強環保輿情網路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置,建立輿情分析與處置工作機制,為環境決策和應對突發事件提供決策參考。
四、加強信息化基礎工作,促進發展環境最佳化
10、編制《河北省環境信息化“十二五”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環境信息化建設統籌管理、頂層設計、總體框架、技術指南以及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共享等重大問題研究,促進環境信息化可持續規範發展。
11、開展市級環境信息機構標準化建設考核評估。按照《全國地方環保系統環境信息機構規範化建設標準》要求,各市、縣(市、區)要逐步建立健全環境信息機構,加強環境信息基礎能力規範化建設。依據《全國地方環保系統環境信息機構規範化建設達標驗收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對市級環境信息機構規範化建設進行考核評估。
12、加強網路安全基礎性工作,建立健全環境信息化運維管控體系和環境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完善組織和標準體系。
1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環境信息化工作調研、技術培訓、專題交流等相關活動,重點加強GIS、資料庫等信息技術的培訓和套用,不斷提高環境信息化隊伍業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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