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是於2014年3月11日發布,2014年4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 號數:財金[2014]12號
- 部門:財政部
- 發布時間 :2014年3月11日
關於印發《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是於2014年3月11日發布,2014年4月1日實施。
關於印發《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是於2014年3月11日發布,2014年4月1日實施。中文名 關於印發《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號數 財金[2014]12號 部門 財政部 發布時間 2014年3月11日 目錄 1 基本信息 2 管理辦法 ...
《中央財政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部門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為了加強和規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支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持續發展,促進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製定的辦法,分總則,補貼條件和標準,補貼資金預算管理,補貼資金申請、審核和撥付,監督管理...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用於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包括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以獎代補等4個使用方向。第三條 專項資金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點、可持續的...
某省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獎補資金需求測算基數=上年該省符合專項資金獎補條件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餘額×該地區中央財政資金分配權重。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中的中央財政資金分配權重,按照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劃分,分別為20%、50%、70%。東部、中部、西部地區劃分標準依據《財政部關於明確東中西部...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財政部門安排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用於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中央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示範區建設、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等工作。第三條 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資金政策設計、組織實施、預算編制、分配下達、開展預算績效...
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用於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中央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示範區建設、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等工作。 財政部負責專項資金政策設計、預算編制、分配下達、組織開展預算績效管理、指導地方...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中央財政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關於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相關事項的通知 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管理辦法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操作規程 金融企業...
創設金融支農獎補政策。積極參與落實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推動落實好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和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積極爭取各級財政支持,通過信貸擔保和貼息、業務獎勵、風險補償、費用補貼、投資基金等財政政策,促進金融支農。推動建立農業信貸擔保資金,支持對農業融資性擔保業務給予資本金補充、擔保...
推動落實農戶貸款稅收優惠、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等政策,降低貧困地區金融機構經營成本,調動金融機構布點展業的積極性。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多渠道籌集資金,設立扶貧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和擔保基金,建立健全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有效分擔貧困地區金融風險。鼓勵和引導有實力的融資性擔保機構通過再擔保、聯合...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領和槓桿作用,逐步最佳化我市金融發展資金管理辦法,重點向普惠金融領域傾斜。完善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補政策,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信貸投放,擴大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認真落實中央財政林業貸款貼息政策,最佳化財政涉農資金供給機制,支持貧困地區統籌整合使用財政...
支持標準: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6〕85號),對符合政策規定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各級財政給予定向費用補貼;參照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按不超過當年貸款平均餘額的6‰給予一定的費用補貼,補貼資金由市(州)、縣(市、區)先行...
(二)財政政策方面 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金(2009)30號)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金(2010)42號)(三)稅收政策方面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號)後記 ...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牧區金融服務力度,探索利用政策性金融手段支持牧區重點產業發展。落實涉農貸款稅收優惠、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等優惠政策,進一步落實和完善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可貸資金主要留在當地使用的政策。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牧區特別是邊遠牧區服務網點,消除牧區金融...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金融服務“三高四新”戰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11號)、《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的通知》(湘金監發〔2021〕6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湘政辦發〔2021〕39號)等檔案規定,制定本辦法。
進一步研究完善我省財政金融互動政策,適時降低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門檻,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風險補償辦法,研究調整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定向業務補貼政策,研究建立省級再擔保機構風險補償機制,研究制定省屬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和省屬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
落實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涉農信貸投放力度,增加農村金融服務總量供給;落實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促進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填補農村金融服務空白。鼓勵各市、縣(市、區)整合各類支農財政資金,建立“三農”和小微企業擔保風險補償金,對擔保代償損失給予一定比例風險補償。(省財政...
第三節 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加大對機構法人在縣域、業務在縣域的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服務鄉村振興的內設機構。落實地方政府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穩妥規範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推進省農信社改革,深化農村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改革,支持多渠道增強資本實力,落實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大...
(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湖南證監局)六、完善城鄉金融服務體系。加快普惠金融發展,推動基礎金融服務向鄉村兩級延伸。推動助農取款、電子支付結算等農村金融服務點入駐村黨群服務中心。保持扶貧再貸款政策延續性,對存量扶貧再貸款可展期4次,實際使用期限最長至2025年。最佳化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
對科技保險機構按不超過獎勵年度內全部保費收入的2‰和保費收入增量的3‰計算;機構在2015-2016獎勵年度內設立的,僅計算增量獎勵,初始貸款(保險)數據以零計算。對村鎮銀行等單位申報財政部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或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的,不再重複獎勵。每一獎勵年度每個新設機構獎勵不超過100萬元。第...
加快農村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創新,推動發展村鎮銀行等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縣域內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政策,落實和完善涉農貸款稅收優惠、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和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等政策。引導金融機構發放農業中長期貸款,加強考核評價。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管...
各級各部門要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全面推進“四個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快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發展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決策上來,統一到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農村信用社改革與發展的...
關於開展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工作的通知 (財金[2009]16號)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 (財金[2010]21號)關於擴大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範圍的通知 (財金[2010]41號)中央財政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財金[2010]42號)財政部關於印發《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
(五)增加指導和監督非稅收入管理機構的非稅稽查工作,對全旗非稅收入違紀違法舉報的承辦及查處工作的職能;(六)增加農(林)業保險保費補貼、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和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的審核、匯總、申報及撥付等工作,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財政貼息資金的撥付與管理工作的職能;(七)增加對旗本...
負責市級地方國有金融企業財務指導;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和地方特色保險保費補貼及推動工作;負責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申報和資金下達工作;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相關工作;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有關制度,擬訂並落實相關管理辦法和細則;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申報、審查、談判簽約、轉貸(贈)...
進一步完善縣域內法人 銀行業金融機構新 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政策,落實和完善 涉農貸款稅收優惠、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和 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等政策。引導金融機構發放農業 中長期貸款,加強考核評價。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辦法,支持其開展信用合作,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和 農村金融有關 稅收優惠政策...
(二)將區國家稅務局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財務管理的職責劃入區財政局。(三)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標準,健全工作機制,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健全稅政管理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
加快構建由國家技術創新中心、自治區技術創新中心、廣西新型研發機構等組成的技術創新中心體系,鼓勵和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牽頭建設重大創新平台,承接國家和自治區重大科技任務。聚焦汽車、機械、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等重點產業領域,布局建設一批自治區技術創新中心,在內燃機、甘蔗等優勢特色領域爭創國家技術創新中心,解決...
全市累計建成各類養老服務設施2406個,其中養老機構168家,鎮(街)綜合養老服務中心32個,社區養老服務站926個,農村互助幸福院1280個。 ——殘疾人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全市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7%。殘疾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基本醫療參保率和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比例分別達到95%、96%、96%。
政府有關部門相繼發布《關於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意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關於發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意見》《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採購政策的通知》《關於扶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意見》《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畫(2016-2020年)》等一系列扶持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