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禁令》的通知

《關於印發<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禁令>的通知》是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禁令》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工商[2003]32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各市、縣(市、區)工商局、省局各處(室)及直屬各單位:
現將《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禁令》印發你們,請向全系統工作人員廣泛宣傳教育,認真遵照執行。各單位要加強監督檢查,敢於抓典型,防止流於形式。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三年四月一日

檔案全文

二○○三年四月一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禁令
一、嚴禁利用辦理“案、費、證、照”之機吃拿卡要,刁難管理對象和以權謀私;
二、嚴禁公務員經商辦企業和利用職權為親屬、朋友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嚴禁工作日中午飲酒和含酒精類的飲料(包括接待上級來人);
四、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輛;
五、嚴禁參與賭博和色情活動。
本禁令適用於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所有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以上禁令之一的,根據情節一律給予待崗和相應的黨政紀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和後果的,一律予以辭退和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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