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2016年度智慧財產權市場管理與服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和國家知識產權局黨組重點工作的目標要求,大力推進智慧財產權投融資、專利保險、專利價值分析推廣套用、專利獎評選以及展會工作,促進專利的轉移轉化,加強市場監管、服務及促進工作,結合2015年工作的新情況、新特點,現將加強2016年度智慧財產權市場管理與服務工作安排如下,請結合本地區實際組織實施。

一、工作重點,二、具體內容,

一、工作重點

一是各地要研究加強專利市場管理,促進市場健康持續發展;二是深化和拓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工作;三是進一步做好專利價值分析推廣及套用試點工作;四是繼續深化專利保險工作,最佳化已有險種,研究推出新險種,探索組合投保模式;五是加大專利獎的宣傳力度,擴大影響力,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六是各相關地區要加強展會服務,推動展會向市場化、專業化方向創新發展;七是建立數據報送系統,完善專利質押和保險工作情況報送機制。

二、具體內容

各地要研究加強市場管理的方式方法,完善市場管理,強化各級知識產權局在專利市場管理中的責任,加快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讓、交易、金融服務、展會等工作;要建立健全相關數據報送監測系統,並研究建立各項工作的績效考評指標,促管結合,推進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一)專利質押融資工作
1.完善現有質押融資服務機制
一是各地要在行政區域內開展融資需求調查,建立融資需求項目庫;二是組織銀企對接活動;三是舉辦培訓及工作交流;四是開展宣傳、案例解讀、政策宣講;五是推進質押風險補償工作;六是建立專利質押工作數據報送機制。
2.加快推進質押融資試點工作
各質押試點地區要重點加快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或完善本地區促進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強對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的指導和服務;三是開展針對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的政策宣講和實務培訓;四是加強專利權質押登記業務培訓,規範工作流程;五是建立質押項目審核及跟蹤服務機制,對擬質押的智慧財產權項目,開展法律狀態和專利與產品關聯度審查,對在質押智慧財產權項目進行動態跟蹤和管理,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六是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推動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業務;七是組織舉辦對接活動。通過紮實深入開展試點工作,為下一步的示範工作奠定良好工作基礎。
3.開展專題培訓及經驗交流工作
各地要組織金融機構、中介機構及企業開展以下工作:一是開展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交流,針對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重點難點問題,開展研討和交流;二是圍繞質押融資相關政策法規、資產評估理論、方法與實務、專利價值分析指標解讀與實務操作、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操作與風險控制、擔保與投融資聯動、質押質物處置等內容開展培訓。
4.開展投貸聯動等創新實踐調研與推進工作
各相關地區要組織有關試點單位及專家就推動投貸聯動、股債結合,以及質押資產證券化等創新實踐開展調研與推進工作。
(二)專利保險
1.繼續深化專利保險工作
一是各地要開展專利保險產品需求調研和分析,提出新險種需求和已有產品最佳化建議;二是在工作進展較快地區實踐專利保險與其他險種組合投保模式,創新運營模式;三是符合條件的地區要組織好專利保險示範申報工作;四是建立專利保險工作數據報送機制。
2.開展專利保險專題交流活動
各相關地區要組織開展面向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城市和試點示範園區知識產權局,有關省份保險公司和銀行等金融機構、中介服務機構的業務交流活動,圍繞專利保險的重點問題進行經驗交流和研討,包括評估與專利價值分析、多險種運營與風險防控、業務規模擴展、中介機構能力建設、平台搭建等,推動專利保險工作加快發展。
3.以專利保險試點城市為基點,擴大專利保險工作覆蓋面
各相關地區要全面總結試點城市的經驗和不足,以試點城市為基點,會同當地人保財險公司,在全省範圍內推廣專利保險,擴大專利保險覆蓋面。
4.加強對新增試點地區的業務指導
各相關地區要指導試點地區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加強工作宣傳,開展需求調查及項目篩選,幫助實現保企對接,選擇符合當地實際的險種落地推廣,並組織試點地區到專利保險開展較好的地區進行調研學習。
(三)專利價值分析
1.持續推進專利價值分析推廣及套用試點工作
各相關地區要積極開展專利價值分析的推廣工作,並持續推進試點工作。一是發揮首批試點單位的帶動作用,以點帶面推廣普及;二是組織各試點地區開展專利分級分類管理、指標最佳化、促進專利運用等工作;三是推動本地區高校開展分級分類套用工作,擴展工作面。
2.開展專利價值分析培訓
各地要開展專利價值分析培訓工作,通過舉辦專利價值分析培訓班,一是增強企事業單位相關人員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能力,重點是專利分級分類管理能力;二是增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在質押融資、保險、轉讓等分析評估過程中運用專利價值分析指標體系的能力;三是輔導轄區內各級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了解、熟悉、接受指標體系的理念,能夠運用指標體系開展、指導本地區的智慧財產權工作。
(四)專利獎
一是各地要加大中國專利獎和地方專利獎的宣傳力度,擴大影響力,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二是完善中國專利獎的組織推薦工作,提升推薦項目質量和代表性;三是加強各地專利獎的評審能力建設,提升導向作用;四是加強品牌建設,並推動專利獎納入有關工作考核體系。
(五)展會
與國家局共同主辦展會的地區,要加強以下工作:一是要明確展會年度主題,充分調研,完善總體工作方案;二是加強參展需求調查,廣泛開展招組展工作;三是提供專利轉移轉化服務,提升展會對接效率;四是加強展會期間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五是利用展會平台,開展智慧財產權工作宣傳。各地要積極組織獲中國專利獎的項目及其他優質項目參展。2016年度重點展會有:中國國際專利技術與產品交易會、中國楊凌農業高新科技成果博覽會、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中國(北京)國際科技產業博覽會、中國(無錫)國際工業設計博覽會、“中國光谷”國際光電子博覽會等8個展會。
各地要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推進方案,積極組織實施,及時將工作進展報國家知識產權局。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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