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知識產權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 發布機構:國家知識產權局
- 發布時間:2017年3月
2016年,國家知識產權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堅持把依法行政作為我局工作的基本準則,圍繞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積極推進我局各項工作法治化,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新突破。
一、高度重視、統籌謀劃、夯實工作基礎
(一)全局高度重視
我局一直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特別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局黨組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綱要》頒布以後,局黨組認真組織學習領會《綱要》精神實質,邀請有關專家對全局幹部職工進行專題培訓。2016年初,局普法工作會議對全局學習《綱要》進行專門部署,各部門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學習,深刻領會、切實落實《綱要》精神和各項要求。
(二)制定實施方案
為抓好《綱要》的貫徹落實,我局及時啟動《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起草制定工作,在深入調查研究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提出42項主要任務,並逐項進行任務分解,明確具體職責分工、時間進度和成果要求。《實施方案》經局務會審議後在全系統印發實施。
(三)建立工作機制
為充分發揮局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局黨組書記和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形成黨組統一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各部門各司其職、協調推進的工作機制。同時,完善法治聯絡員工作機制,建立起一支80餘人的法治聯絡員隊伍。2016年,建立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組,由條法司牽頭,局機關黨委、紀委和各綜合管理部門指定骨幹人員參與,具體研究協調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
(四)加強理論研究
我局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的理論研究,先後組織開展中國特色智慧財產權制度、智慧財產權基本法、新業態創新成果智慧財產權保護等重大基礎性課題研究,在軟科學研究項目選題立項時注重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內容,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為法治政府建設打下理論基礎。
二、依法全面履行管理職能
(一)完善巨觀管理
2016年,全國智慧財產權系統圓滿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特別是在以下幾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是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改革正式啟動。二是智慧財產權規劃首次納入國家重點專項規劃,“十三五”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頂層設計總體完成。三是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組織協調機製取得重大突破。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升格為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由國務院領導同志擔任召集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28個擴大為31個。此外,組織制定《2016年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推進計畫》,編制《2016年全國專利事業發展戰略推進計畫》等重要政策檔案。
2016年,三種專利申請受理量達到346.5萬件,同比增長23.8%,其中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量為133.9萬件,同比增長21.5%。發明專利審結67.5萬件,平均審查周期穩定在22個月。PCT國際專利申請受理超過4萬件。國內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突破100萬件,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8件。審理專利無效案件4100件,同比增長12%。專利行政執法辦案總量達到4.9萬件,同比增長36.5%。新增專利質押融資額達436億元,在質押專利項目融資金額達到1045億元。各類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首期募集資金42.8億元。智慧財產權貫標企業達到1.8萬家,湧現出一大批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
(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015年底前,我局已就“專利代理人資格認定”和“專利代理機構設立審批”,以及“專利申請受理和審批”行政確認事項中的子項“向外申請專利保密審查”等3項審批事項形成權力清單,並在局政府網站公開。圍繞取消專利代理機構設立辦事機構、專利代理機構設立審批初審這兩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審批事項,我局先後發布相關公告和通知,明確具體要求和措施,強化後續監管,做好工作銜接,將取消工作及時落實到位。同時我局加強專利代理行政審批制度建設,制定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就專利代理機構設立審批程式實行告知承諾制。積極落實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上網公開的要求,完善專利代理管理系統,在政府網站上開設專欄,及時公布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相關規定、辦事流程和相關表格,並實時公布專利代理機構名錄和專利代理人名單。印發並實施《專利代理行業改革試點工作方案》。落實《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做到行政許可事項辦結“零逾時”,流程、服務規範化。
(三)積極履行監管職責,創新本領域的社會治理
深入推進代理行業監管制度改革。向社會公布國家知識產權局行政處罰目錄,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布《專利代理行政執法規程》,公開《國家知識產權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制定並印發《專利代理管理及查處假冒專利行為隨機抽查工作細則(試行)》,建立專利代理管理隨機抽查的檢查人員名錄庫。指導各地方知識產權局加強對行業進行事中事後監管,並對部分省市的隨機抽查工作進行督導。開展專利代理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掛證”行為,先後核查230家無資質機構,有效淨化專利代理市場。創新專利領域社會治理,按照中央要求制定專利保護協會脫鉤方案,按時向民政部報送材料,完成脫鉤工作。持續加大打擊專利領域侵權假冒的辦案力度,創新線上監管機制,推進線上、線下監管的有機銜接,深化與海關、公安、質監、工信等部門的協作機制,不斷增強執法監管合力。“十二五”期間,打擊侵權假冒的專利行政執法辦案總量超過8.7萬件,是“十一五”期間的近10倍;2016年,專利行政執法辦案總量達到4.9萬件,辦案效率不斷提升,營造了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的市場環境。
(四)不斷最佳化公共服務
完善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國家、區域、地方三級專利信息服務體系,建成1個國家專利數據中心、5個區域專利信息服務中心和44個地方專利信息服務中心。陸續建成並不斷完善重點產業專利信息服務平台、專利檢索與服務系統、中國及多國專利審查信息查詢系統,建成開通專利數據服務試驗系統,免費提供外國專利基礎數據的平台。指導北京、天津、遼寧等12家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結合各地實際制定網點認定標準,依照標準開展認定工作,全年新增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工作網點40餘個。面向專利信息傳播利用基地工作人員開展12期培訓,累計培訓1000餘人,有力提升專利信息公共服務能力。初步形成館室與網路結合、線上與線下互補、覆蓋全國的“網際網路+專利文獻”的服務格局,開通微信公眾號“專利文獻眾享”,每周定期推送專利文獻和專利信息利用相關知識信息。根據需求,組織不同類型的公益講座及培訓,對企業組織專利信息實訓,面向文獻情報中心人員舉辦專利查新培訓,面向學生組織主題宣講活動等。利用網路課堂,擴大公益講座覆蓋地至47個省市地區,2016年共組織11個專題的公益講座53期,培訓社會公眾4400餘人,同比增長120%。開發“中國專利制度簡介”、“專利文獻簡介”等六集專利信息線上式開放課程(MOOC),方便公眾移動閱讀和學習專利知識。信息技術的充分利用提高了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水平,產生較好社會效果。
研究發布海外智慧財產權制度環境報告,舉辦“一帶一路”暨拉美有關國家或地區智慧財產權環境報告發布會,編制發放“‘一帶一路’及拉美相關國家或地區智慧財產權環境概覽”和《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和地區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名錄》。其中,概覽涉及印度、俄羅斯、東協、中亞、中東、中東歐、拉美等國家或地區,覆蓋“一帶一路”沿線47個國家,拉美地區11個國家。
自2007年以來,我局先後在全國批覆設立76家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各中心通過全國統一的12330公益熱線電話及網路舉報投訴平台,積極受理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各類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並及時將舉報線索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各維權中心積極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為權利人提供免費的智慧財產權智力援助,對困難的權利人提供一定的經濟支持。印發《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的通知》,加快建立快速協同保護體系,暢通從授權、確權到維權的全鏈條快速保護通道,擴大智慧財產權快速授權、確權、維權覆蓋面,推進快速保護由單一專業領域向多領域擴展。目前,我局在產業集聚地區設立18家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和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這些中心將智慧財產權的確權與維權相結合,將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相結合,大大提升了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效率與水平。
三、不斷完善法律制度
(一)加強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制度建設
不斷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堅持開門立法、民主立法,積極推進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修改、職務發明條例制定等重點領域立法工作。其中,《專利法修訂草案(送審稿)》《職務發明條例草案(送審稿)》已於2015年上報國務院,目前正由國務院法制辦審查,我局積極配合法制辦開展相關工作。開展《專利審查指南》修改工作,通過對商業模式創新中的技術方案給予專利保護、最佳化涉及電腦程式的發明權利要求的撰寫要求等修改,回應創新主體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迫切需求。立法工作中,我局深入開展研究,注重創新工作模式,豐富調查方式,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利用多種渠道加強解釋宣傳,將立法與普法相結合。以橫向交流、縱向協調為原則,探索建立地方專利立法指導協調機制,加強與地方知識產權局的協調溝通。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為推進智慧財產權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二)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
制定發布《國家知識產權局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規章制定程式的規定》,建立部門規章清理機制。2016年,根據國務院要求,對截至2016年3月底我局負責實施的行政法規、發布的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完成全面清理,確定維持部門規章35件、規範性檔案138件有效,擬修改規範性檔案7件,宣布失效規範性檔案165件,廢止規範性檔案49件,清理結果已向社會公布。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決策機制
修訂《中共國家知識產權局黨組工作規則》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工作規則》,增加有關“建設法治政府”“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等具體要求,著重強調在重大決策出台、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方面,必須經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堅持做到集體研究、集體決定、明確分工、相互監督,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重大行政決策嚴格遵循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式。積極探索決策後評估結果與領導幹部考核掛鈎的機制,認真研究責任追究相關規定製定工作。建立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實現我局發布的重要規範性檔案均經合法性審查。
(二)積極發揮專家、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
從政府機構、企業、服務業和高校科研機構等部門單位遴選出501名智慧財產權專家,入選專家庫,並由30位專家組成國家智慧財產權專家諮詢委員會,將專家提出的諮詢論證意見作為重大決策的重要依據。建立公職律師隊伍,並由公職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承擔法律諮詢、法律服務等相關職責。目前已有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39名。
五、促進行政執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
(一)積極改革行政執法體制
積極推進地方開展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在《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總體方案》中,確立了打通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建立高效的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體制的改革試點工作目標。深化跨地區執法協作機制,根據執法辦案任務完成情況與執法人員分布情況,初步構建區域協作調度機制,有序開展跨地區執法案件與辦案人員調度。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執法維權“護航”專項行動,堅決依法打擊民生領域與高新技術領域民眾反映大的專利侵權和假冒專利行為。積極開展展會專利執法維權工作,大力推進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閃電”專項行動。加強專利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兩法銜接”工作,各地方局強化與公安部門的執法協作,積極推進建立協調會商機制,加強案件線索移交和信息通報,加強重大案件督辦。
(二)不斷完善行政執法程式,創新執法方式
結合本系統執法工作實際,先後制定(修訂)《專利侵權判定和假冒專利行為認定指南》等多部政策性檔案,制定智慧財產權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完善執法維權績效考核指標,細化執法辦案依據,進一步增強專利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性、科學性和協調性。制定並印發《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若干事項的通知》,將包括假冒專利行政處罰行為信息、重複專利侵權行為信息、專利代理監管信息在內的8項信用信息納入社會信用信息目錄,與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對接,推動建立以專利為主的智慧財產權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依法規範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確保各類案件按時公開。建成並運行專利行政執法案件報送系統、執法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維權援助舉報投訴系統。為省(區、市)局和執法辦案量較大的市級局一線執法人員配備移動查詢終端,提高現場辦案的便捷性與精確性。新技術的有效利用大大提高專利行政執法的效率,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了有效手段。
(三)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
印發《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嚴格專利保護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建立常態化執法責任追究機制,嚴格確定不同崗位專利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完善行政執法監督網路,堅決排除對執法辦案活動的干預,防範地方保護主義,警惕執法工作中的利益驅動等措施。大力實施專利行政執法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課程規範、考試嚴格的培訓機制。組建執法培訓師資庫與執法辦案骨幹庫。組織編寫執法培訓系列教材、習題集與典型案例集,分層次、分區域組織舉辦15期上崗培訓班,1657人參加上崗培訓,並組織兩期全國能力提升提高班。同時組織製作、發放執法證件、執法標識,保證執法人員持證上崗,開展執法證年檢工作,對持證在崗執法人員實行動態管理,加快建立全系統的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完善專利行政執法案件報送系統,實現各級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信息實時匯總、分析和上報;啟用維權援助舉報投訴系統,開展維權援助舉報投訴系統的培訓。各地方知識產權局均按照《專利行政執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要求,建立了以執法辦案工作為核心的執法工作目標責任制以及執法辦案監督電話公開和接聽值班制度。大部分地方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提出專利行政執法與維權工作專項經費使用與監管的具體方案,確保規範、高效地使用執法維權專項經費。
六、強化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一)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落實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規定,召開2016年度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制定印發《國家知識產權局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局黨組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及時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和中央關於反腐倡廉建設重大決策部署,按照中央從嚴治黨統一要求,及時組織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提高對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制度規定的思想認識。紀檢組領導成員列席重要會議,對領導班子執行議事規則情況及選人用人情況進行監督。各基層黨組織主動擔負起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注重加強廉政制度建設,制定印發《國家知識產權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約談制度》等,建立黨風廉政監督員隊伍,實現黨內監督常態化。在全局開展自查自糾廉政風險點排查工作,修改完善《全局各部門廉政風險點及防範措施》。
加強內部權力制約,規範權力運行程式。完成《計畫與預算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規定的修訂草案;根據《2016年財務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完成對出版社、北京中心、江蘇中心、研究會、培訓中心和服務中心共6家單位的財務檢查,並撰寫檢查報告。完成《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採購辦法》修訂工作,印發全局。
(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認真接受司法監督,做好專利行政訴訟案件應訴相關工作,制定並印發《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實施辦法》。完成《專利複審無效行政訴訟手冊》的編撰工作,從程式和實體兩個角度對不同審級的應訴工作進行規範,以保證行政應訴職責的履行。建立首席訴訟代理人制度,由首席訴訟代理人負責重大專利行政訴訟案件的出庭應訴工作。加強對敗訴案件的管理和分析,制定《專利複審委員會敗訴案件管理辦法》,建立敗訴案件分析制度。認真做好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2016年共承辦建議64件,提案58件,目前全部按期答覆完畢。通過客戶服務中心、投訴平台、局長信箱等多種渠道,收集全局幹部職工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實行局領導接待日制度,2016年直接接待民眾來訪10次。充分發揮報紙、局政府網站、局官微、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的監督作用。
(三)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制定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細化工作任務。充分發揮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增強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引導輿論的功能,加強政府網站資料庫建設,升級改造信息公開目錄系統,增加“最新發布重要檔案”一欄,方便公眾查閱。通過《中國智慧財產權報》《知識產權局年度報告》《專利統計年報》《中國智慧財產權年鑑》等各種便於公眾知曉和查詢的方式公布我局政府信息,並在受理大廳設定信息查詢電子觸控螢幕,方便來局辦理業務的公眾查詢相關信息。大力推動政府服務公開,提高政務服務事項在網上辦理的比重。落實“放管服”要求,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五公開”。印發局《例行信息發布暫行規定》,建立例行發布制度,年內共舉辦6場新聞發布會;局政務微信公眾號推送252期共1004條訊息,關注人數達4.67萬餘人;出版政府公報3期,發布信息38條。在局政府網站公開部門預算、決算等內容,發布重大政策解讀18篇,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54件。加強重大政策檔案的解讀,針對《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局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分別赴4家單位,上海、北京、四川等10地進行宣傳解讀16場次,總客群達4000餘人。
(四)完善糾錯問責機制
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健全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責任追究。主要負責同志和班子成員帶頭做、帶頭管、帶頭抓,不斷強化整治“四風”的主責意識,堅持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堅決整肅庸政懶政怠政行為,持續務實、真心實意地反對“四風”,抓出成效。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巡視整改工作,推動各基層黨組織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並將落實情況納入機關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和基層黨組織晉位升級。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一)積極發揮行政裁決、調解和仲裁作用,及時解決專利糾紛
根據中央嚴格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我局大力推進行政裁決、行政調解工作,先後完成《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專利侵權判定和假冒專利行為認定指南》《專利行政執法操作指南》《專利糾紛行政調解指引》《專利行政執法證據規則》等規章、檔案的制(修)訂工作,加大對各級地方知識產權局依法處理專利侵權糾紛和調解其他專利糾紛工作的指導力度,及時化解專利領域的矛盾糾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積極推進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試點,指導試點地方制定《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試點管理辦法》《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流程》等多項規章制度,編寫《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典型案例集》,共創建(培育)32家智慧財產權糾紛人民調解組織,組建了一支具有約450名專兼職調解員的人才隊伍,成功調解案件600餘件。目前,首批次上海、江西、江蘇三地已完成試點工作驗收,試點成果達到了預期要求。
(二)加強行政複議和專利複審工作
加強行政複議工作制度建設,制定行政複議案件審理相關規範,編撰並出版《行政複議典型案例彙編》。多措並舉提高專利複審案件辦理質量,成立質量保障組,定期對複審案件進行抽檢,制定《專利複審委員會業務指導辦法》,編撰《以案說法-複審無效典型案例指引》,成立專家組對審查工作中存在的疑難問題進行指導,保障審查標準的執行一致。
(三)改革完善信訪工作制度
按照國家信訪工作相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秉承“訴訪分離”原則,結合實際,通過深入學習和調研,對所有信訪投訴請求進行梳理研究,明確各類法定途徑的受理範圍和規定程式,制定《國家知識產權局主要信訪投訴請求法定辦理途徑及相關法律依據》。實施網上受理信訪制度,設定網上信訪、局領導信箱信訪途徑,進一步完善網上信訪註冊流程,提高我局信訪信息化水平,節約行政成本。啟動《國家知識產權局信訪工作辦法》修訂工作。
(四)加大普法宣傳力度
制定《全國智慧財產權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責任制,緊密結合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建設,將立法與普法相結合。利用“全國智慧財產權宣傳周”“4.26世界智慧財產權宣傳日”和各種新媒體擴大普法影響力,加大對企業的普法力度,持續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進校園”系列公益宣講活動。將法治宣傳教育內容列入年度宣傳工作要點,圍繞智慧財產權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內容開展重點宣傳,提高公眾法治意識,為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的完善與有效實施創造良好社會氛圍。
八、全面提高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
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將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作為幹部考察的一部分。在幹部交流掛職時,注重將具有法律背景的幹部推薦到相應掛職崗位進行鍛鍊,進一步提高幹部的法治素養,增強幹部依法辦事的能力。
(二)對各級幹部進行全方位法治教育培訓
分類別、分梯次,區分不同對象,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切實增強法治教育實效。對領導幹部和中高端人才的法治教育密切聯繫工作實際,注重變縱向學習為橫向吸收。在處級領導幹部任職班、輪訓、青年管理骨幹培訓、審查員培訓項目、新入局人員培訓等各類培訓中,就不同崗位和人員特點開設有針對性的法律課程,採用面授和線上結合的方式擴大培訓範圍。2016年選派42名司局級領導幹部參加調訓、專題研修等各種類型培訓;舉辦2期司級領導幹部能力建設培訓班,將法治教育作為重要培訓內容,共100多名司級領導幹部參加培訓。舉辦2016年度骨幹人才法律輪訓班,培訓主題分別圍繞依法治國與法治政府、法治建設熱點與前沿展開。在幹部日常管理中加強對《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的宣傳,強化幹部法治意識。全體黨員通過“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學習宣傳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等活動,深入學習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黨校培訓課程中也設定了《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法治教育相關課程,有效提高了參訓黨員幹部的法律修養和法治觀念。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深入實施《專利行政執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有序組織開展執法業務提高輪訓,探索採用案例教學、觀摩、模擬口審等多種方式開展培訓工作。
(三)通過法治實踐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大幹部掛職力度,積極拓寬幹部掛職渠道。選派幹部到地方知識產權局、地方政府、法院、專利實驗導航區等掛職。通過掛職鍛鍊,不斷提高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通過以案釋法提高辦案人員自身業務素養,統一執法標準,提高全系統執法辦案工作的規範性。把提高法治素養與建設審查文化相融合,實行專利審查員獨立審查上崗宣誓制度,增強專利審查員的法治意識。
2016年,我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貫徹落實《綱要》方面積極探索,開展了大量工作,積累了諸多創新經驗及做法。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認真落實《綱要》要求,按照《實施方案》明確的具體措施和進度安排,加強組織領導,營造良好氛圍,繼續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