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縣(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

《關於加強縣(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3月0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縣(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
  • 發文字號:冀建金〔2013〕80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 2013年03月05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提高各設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所屬縣(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分支機構和業務經辦網點(以下統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的管理水平,推進全省住房公積金事業的健康發展,現就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一、認真落實政策,實行統一管理
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的管理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重要職責,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規定,落實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人、財、物的統一管理,嚴格執行統一決策、統一制度、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的要求,保證資金安全,促進住房公積金事業健康發展。
二、合理適度授權,明確職責許可權
推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管運分離、責權統一”的管理模式,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實行法人內部授權管理制度。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應在授權範圍內履行住房公積金管理職責,不得超越許可權。未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意,不得開展與授權業務無關的任何經濟活動。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負責制定政策、編制年度計畫、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主要負責住房公積金政策落實、業務運作、年度計畫實施等。
三、科學設定工作崗位,建立輪崗交流制度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崗位設定要做到分工合理、職責明確,崗位之間應當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對不相容的崗位和工作內容,實行分離管理。根據資金規模和崗位制衡等工作需要,人員配置和資金規模相適應。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建立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負責人之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負責人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員之間的定期輪崗制度,離任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對其進行離任審計。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內部要建立關鍵崗位定期輪換制度。
四、加強賬戶管理,規範資金監管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商業銀行所屬一級支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開設銀行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各銀行賬戶的管理和資金的具體運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可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其開設的賬戶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貸款等業務,不得進行跨賬戶資金調度、購買國債、轉存定期等。有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建立全市統一的資金結算平台,辦理全市住房公積金資金結算業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建立資金流動預警等機制,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的資金動向進行監督,防範資金運行風險。
五、強化風險控制,加強內部稽核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建立全面覆蓋業績指標和各項管理工作的綜合考核辦法,建立和完善內部激勵機制,引導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提高內部風險控制的自覺性,並結合業務稽核監督、工作任務督辦等推動各項任務目標的完成。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對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進行全面業務稽核,重點對執行法規、政策的準確性,資金運作、提取、貸款業務的真實性,程式的規範性,資料檔案的完整性等內容進行檢查。
六、推動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逐步改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辦公和服務環境,為廣大繳存單位和職工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採取多種形式開展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制定培訓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切實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探索加強工作人員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加強愛崗敬業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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