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簡訊息服務業務市場管理的通知

《關於加強簡訊息服務業務市場管理的通知》是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發布的檔案,發文日期是 2009年06月0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簡訊息服務業務市場管理的通知
  • 發布字號:冀通信〔2003〕123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 發布時間: 2009年06月03日
檔案原文
關於加強簡訊息服務業務市場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通信公司、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河北移動通信公司、鐵通河北分公司、河北省電信公司、各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單位:
當前,隨著移動業務的迅速普及和小靈通業務的不斷開展,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單位迅速增多,簡訊息服務市場發展日趨繁榮,業務競爭日益激烈。個別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單位強制或者欺騙消費者消費、傳送有害簡訊息等不規範的經營行為時有發生,影響了網路運營商的聲譽和形象,同時也消弱了簡訊息服務業務市場的創新能力。為加強對簡訊息服務業務的管理,保障簡訊息服務業務市場的健康發展,我局將對我省境內的簡訊息服務業務市場進行專項清理整治,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建立相關管理機制,制定並完善簡訊息服務管理辦法;嚴格執行簡訊息服務業務準入機制,對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審批率達到100%;加強相關政策學習,組織從業人員和信息安全人員資格培訓,資格認證率年內達到80%。
二、步驟和措施:
(一)、根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關於重新調整〈電信業務分類目錄〉的通告》(信部電[2003]73號)檔案規定,簡訊息服務業務屬於新調整電信業務目錄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信息服務業務(簡稱CP)的一種, 我局將對簡訊息服務業務的經營單位頒發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建立嚴格的市場準入機制。
簡訊息服務業務申請單位應具備的條件和申請資料請參照《關於在河北省境內申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有關事項的通告》,詳細內容可在我局網站的業務受理欄目中上查閱。
各基礎電信運營公司於8月15日前報送本網內已接入的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單位情況報表(見附屬檔案),各公司應將本檔案要求通知未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原已辦理ICP經營許可證的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單位,在9月底前到我局補辦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手續。
(二)、9、10兩個月為企業自查階段。各基礎電信運營公司要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防範和控制有害簡訊息的傳播,對接入本網內的簡訊息服務內容要進行清查。各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單位要自查自糾,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優質服務、業務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清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害簡訊息,對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內容的簡訊息服務,要有相關部門的前置審批檔案才能開辦。
我局將在9、10月期間組織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單位的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資格培訓。
11月1日後,對未辦理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各基礎電信運營公司不得為其提供接入。
(三)、11、12兩個月為檢查驗收階段。我局將在基礎電信運營公司的配合下,對簡訊息服務市場進行清查。對社會輿論反映強烈,消費者投訴多的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單位,和清查出的未辦理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但仍在經營、危害網路信息安全、強制或欺騙消費者消費等違規行為的經營單位,我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
各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單位要以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為契機,強化社會責任意識,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政策,保證消費者合法權利;完善業務管理制度,規範業務經營行為;加強行業自律,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共同促進我省簡訊息服務業務的健康有序發展。
附屬檔案:簡訊息服務業務經營單位情況報表
二ОО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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