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加強資源節約工作的意見》於2022年9月6日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面加強資源節約工作的意見
- 通過時間:2022年9月6日
《關於全面加強資源節約工作的意見》於2022年9月6日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
《關於全面加強資源節約工作的意見》於2022年9月6日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審議通過2022年9月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
日前,國土資源部出台《關於推進礦產資源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加強勘查開發管理、大力研發推廣套用先進適用技術、發揮標準規範強制和引領作用、建立長效機制四方面作出具體要求,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指標體系和長效機制的目標。《意見》提出要堅持保護優先、高效利用、改革...
為積極推進武漢市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20〕23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武漢市實際,經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
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是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的中心工作和主要職責。各省(區、市)國土資源部門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結合實際制定細化方案和配套措施,認真貫徹落實本指導意見。部機關各司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及相關單位要結合職責,明確目標任務、具體措施、責任分工和推進時限,確保指導意見的落實。本檔案...
完善節約集約用地共同責任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協同配合,共同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工作。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對節約集約用地負總責,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對項目行業準入、投資規模、投入產出強度等審核把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審查項目開發規劃、建設強度,及時向國土資源部門通報城市商品房庫存與去化周期等信息;財政...
是健全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節約集約用地法制、體制、機制的重要工作任務;是促進轉變土地利用方式和經濟發展方式,全面落實節約優先戰略的重要著力點;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重大舉措;是提升土地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承載能力和利用效益,破解“兩難”問題,促進城鄉建設用地合理布局和節約集約...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的意見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為認真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落實國家有關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新精神新要求,健全節約集約用地制度,保障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現就加強節約集約用地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一...
為提升城市水資源集約節約水平,提高城市節水系統性,深入推進城市節水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突出新發展理念對城市節水的引領作用,堅持以水定城、...
廣東省關於進一步開展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工作意見 廣東省是資源貧乏大省,同時也是資源消費大省,能源利用表現出三個特點:一是儲量少,耗量大。我國煤炭和石油的人均可采儲量分別是世界平均值的1/2和1/10,而廣東省的人均可采儲量更低於全國水平,全省人均煤炭保有儲量僅為全國人均量的1%,1999年,全省近60%...
2015年12月30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以國管節能〔2015〕579號印發《關於推進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重點工作、保障措施3部分。 重點工作是:推進公共建築節能;抓好節約用水;高效利用各類資產;推進資源循環利用;推廣套用新能...
關於加強節約用電工作意見的實施辦法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八八戰略”,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努力緩解我省電力瓶頸制約,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節約用電工作的意見》(浙政發〔2005〕15號,以下簡稱《意見》),特制訂本辦法。一、目標與任務 全面開展以節電、削峰為基本目標...
各市、縣(市)政府要對節約集約用地負總責,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共同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等部門要對建設項目行業準入、投資強度等嚴格審核,加強監管;住房保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人防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國土資源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節約集約用地...
當前,要抓緊組織開展建設用地普查評價工作,在第二次土地調查的基礎上,對全省各類建設用地的利用狀況、利用強度、綜合承載能力等進行全面調查和綜合分析評價,制定切實可行的挖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計畫與實施方案,明確低效利用土地和空閒、閒置土地的利用方向。普查評價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市、縣國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資源節約活動的通知》(國辦發 〔2004〕30號,以下簡稱 《通知》)決定,2004年至2006年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資源節約活動,全面推進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資源的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為貫徹落實《通知》精神,現就我省開展資源節約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要完善節約集約用地考核的獎懲制度,把節約集約用地評價考核作為領導幹部政績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評估範圍。具體考核辦法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另行制訂。(十七)部門配合,明確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全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把建設項目審核關,確保重點...
國務院關於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2005年重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中央提出加快兩個根本性轉變以來,中國推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取得了積極進展,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總體上看,粗放型的經濟成長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轉變,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
加強節約用電工作,對於緩解我省電力瓶頸制約,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資源節約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4〕30號),對我省節約用電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指導思想和...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按照城鄉規劃出具規劃建設條件,並嚴格核查建設項目開發建設強度執行情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節約集約用地要求,做好用地審批工作。 [1]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1月18日(2013年11月18日印發)參考資料 1.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的意見 .山東省人民...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 陝政發〔2008〕17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嚴格耕地保護,大力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最佳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必由之路,也是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根本...
(三)提高產業準入門檻。動態調整各類產業目錄,制訂重點支持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淘汰目錄和產業轉移指導目錄,制訂投入產出、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就業等項目基本準入標準,制訂試行差別化的土地使用稅徵收政策,並納入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七、全面落實考核評價機制 (一)加強配套政策機制的研究與制訂。各級政府及有...
《關於加強節水宣傳教育的指導意見》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加強資源節約的戰略部署,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增強全社會節水意識,加快形成節水型生產生活方式。2023,水利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廣電總局、國管局、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等11...
10.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全面探索節水新目標、新理念、新技術、新機制,推進全域全產全程全民深度節水,建設節水典範城市。全面落實國家、省、市節水行動方案,把節水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全過程,健全節約用水體制機制。各區縣應當編制區域節約用水專項規劃,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水資源,強化再生水、雨水等非...
為加快節約型政府建設,促進我市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1號)和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關於加強政府機構節約資源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2006〕284號)精神和省政府關於建設節約型機關的要求,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一、充分認識建設節約型...
加強節約用電工作,對於緩解我省電力瓶頸制約,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資源節約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4〕30號),對我省節約用電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指導思想和...
按照《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和《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土地登記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3〕383號)要求,對未支付全部土地出讓總價款、土地未按“招拍掛”方式出讓、工業用地價格低於國家確定最低價、違反規劃改變土地用途或未辦理土地登記而設定抵押的情形,不得辦理登記。對投入未達到法律法規轉讓要求的...
五、嚴格監督檢查,落實工作責任 (1)加強節約集約用地的監管工作。省國土資源廳要會同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節約集約用地情況的執法檢查,查處嚴重破壞、浪費土地資源的違法違規案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各級政府要加大對閒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嚴格執行閒置土地處置政策。土地閒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
《關於建立健全節水制度政策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是於2021年12月由水利部印發的檔案。背景介紹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全方位貫徹“四水四定”原則,全面提升水資源集約節約安全利用水平,...
沒有國土資源部門的檢查驗收意見,或檢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三十二)強化對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的監管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監察等有關部門持續開展建設用地情況的執法檢查,重點查處嚴重破壞、浪費、閒置土地資源,嚴重違反規定國家產業政策、嚴重侵害民眾利益的違法違規案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要...
(四)加強資源節約的監測、監督。建立完善節約資源方面的監測機構和監測制度。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有關資源節約方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嚴重浪費資源的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四、加強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常州市建設節約型社會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資源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