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健全節水制度政策的指導意見

《關於建立健全節水制度政策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是於2021年12月由水利部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健全節水制度政策的指導意見
  • 印發時間:2021年12月
  • 印發機構:水利部
背景介紹,檔案要求,主要任務,

背景介紹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全方位貫徹“四水四定”原則,全面提升水資源集約節約安全利用水平,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

檔案要求

《指導意見》指出,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進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面臨著水資源短缺瓶頸制約,必須堅持量水而行、節水為重,從觀念、意識、措施等各方面把節水擺在優先位置,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全面提升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能力,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水安全支撐。
《指導意見》明確了建立健全節水制度政策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要求到2025年,初始水權分配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硬指標”基本建立,水資源監管“硬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推動落實“四水四定”的“硬約束”基本形成,面向全社會的節水制度與約束激勵機制基本形成,水資源開發利用得到嚴格管控,用水效率效益明顯提升,全國經濟社會用水總量控制在6400億立方米以內,全國萬元GDP用水量下降16%左右,北方60%以上、南方40%以上縣(區)級行政區達到節水型社會建設標準;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8,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0.6億畝,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低於9%,全國非常規水源利用量超過170億立方米。

主要任務

一是建立健全初始水權分配和交易制度,包括科學確定河湖基本生態流量保障目標和地下水水位控制目標、逐步明晰區域初始水權、逐步明晰取用水戶的用水權、引導推進水權交易;二是嚴格水資源監管,包括嚴格生態流量監管與地下水水位管控、嚴控水資源開發利用總量、實行水資源用途管制、全面開展規划水資源論證、嚴格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監管、實行水資源超載地區暫停新增取水許可、健全水資源監測系統;三是建立健全全社會節水制度政策,包括建立健全節水指標與標準、做好國家節水行動實施的組織推動、建立健全節水監督管理制度、強化重點區域領域節水、健全節水激勵機制;四是強化法制、科技和宣傳支撐,包括強化法制支撐、強化科技支撐、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宣傳與科普;五是組織保障,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切實加大投入、健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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