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意見

《關於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意見》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意見
  • 發布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意見印發,主要內容,

意見印發

關於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意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落實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決策部署,2019年1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意見》。這是近年來人才工作領域首個關於人才流動配置的改革性檔案。

主要內容

《意見》指出,人才是第一資源,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是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的重要保障,是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任務,是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內容。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人才工作的總體要求,圍繞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為目標,以健全人才流動配置機制為重點,以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為保障,加快建立政府巨觀調控、市場公平競爭、單位自主用人、個人自主擇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服務的人才流動配置新格局,努力形成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局面,讓各類人才的創造活力競相迸發,聰明才智充分涌流。
《意見》強調,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要堅持五條原則,一是堅持黨管人才,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人民的偉大奮鬥中來。二是堅持服務發展,始終把服從服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作為人才流動配置工作的首要任務。三是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四是堅持政府促進,加快建立完善人才流動配置巨觀調控機制,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五是堅持規範有序,強化人才誠信意識、自律意識,引導人才依法依規良性有序流動。
《意見》從健全人才流動市場機制、暢通人才流動渠道、規範人才流動秩序、完善人才流動服務體系四個方面提出十六條有針對性的措施。
在健全人才流動市場機制方面提出三條措施,充分發揮市場在實現人才流動中的主渠道作用。一是健全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二是完善人才市場供求、價格和競爭機制,三是全面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
在暢通人才流動渠道方面提出四條措施,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一是健全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才流動機制,二是暢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動渠道,三是完善人才柔性流動政策,四是構建更加開放的國際人才交流合作機制。
在規範人才流動秩序方面提出五條措施,促進人才良性有序流動。一是強化人才流動的法制保障,二是引導鼓勵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三是深化區域人才交流開發合作,四是維護國家重點領域人才流動秩序,五是建立完善政府人才流動巨觀調控機制。
在完善人才流動服務體系方面提出四條措施,為人才流動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保障。一是推進人才流動公共服務便民化,二是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三是創新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編制發布制度,四是最佳化人才流動政策環境。
《意見》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狠抓督查落實,強化宣傳引導,切實把各項要求落到實處,為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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