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省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志》編寫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省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志>編寫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工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1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省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志》編寫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工商字〔2011〕143號
  • 發布日期:2012年01月10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工商局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關於做好《省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志》
編寫工作的通知
省局直屬各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志編寫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做好《省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志》工商行政管理章節的編寫工作,現將我系統編制志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志》的編寫工作是我省機構編制志書計畫。其中工商行政管理章節是其中的重要章節。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好本單位的撰寫工作,明確1名分管領導,挑選1名責任心強、文字水平較高並熟悉本單位情況的人員負責具體編撰工作。
二、編寫人員要本著對歷史負責出的態度,實事求是、認認真真的完成編寫工作,要按照構編制志編寫工作會議精神的要求(見附屬檔案1),對照省編辦下發的本單位基礎材料,以“機構沿革”、“功能定位”、“運行績效”、“歷史負責人”等主要內容逐項填充完善,查找和提供相應的依據材料,確保編寫質量。
三、各單位請於5月31日前,將編寫修改的文字材料加蓋公章一式三份、電子版一份,所提供依據資料(檔案複印件、照片等)各一份報送到省局人事處。請於5月5日前將機構編制志編寫人員名單和聯繫方式(見附屬檔案2)報省局人事處。

檔案全文

主題詞:事業單位 編制志 通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4月27日印
《省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志》
編寫工作協調會議主要精神
(2011年3月22日,根據會議講話整理)
《省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志》的編寫工作是我省第一次將機構編制工作列入志書計畫,將為各部門、各單位提供一部史實較完整、內容較詳盡的機構編制工作工具書。為進一步做好編寫工作,省編辦和省地方志辦公室主要領導確定召開編寫工作協調會。會議主要內容:請省直各部門對志書初稿進行核實修改,對所缺內容進行補充。
一、《省級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志》的結構框架。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省級社會團體、民主黨派、公檢法司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和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及省政府直屬事業管理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為“編”,以各部、委、廳、局、辦為“章”,以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為“節”。各“編”和“章”有《概述》。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編寫的主要內容分為機構沿革、功能定位、運行績效和歷任負責人四個部分。
二、編入志書的事業單位範圍和起止時間。範圍主要是經省委、省政府及機構編制部門批准的事業單位。不含企業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不含具有保密性的事業單位,不含省屬高等院校。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採用簡寫的辦法。編入志書的事業單位數額以2007年底為準(包括清理整頓批准保留和設有列入清理整頓的事業單位)志書的時間和內容的跨度是每個事業單位從成立之日起至2007年底的情況,少數單位屬2008年清理整頓行文保留的,以2008年為截止時間。
三、審查、修改和提供補充材料與資料工作。發給各部門的志書初稿,是根據清理整頓時的資料梳理的,還需核實、修改和補充。由於掌握資料有限,志書尚缺部分內容,請各單位幫助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對“機構沿革”部分的核實修改。一是志書初稿所列事業單位的範圍對不對,數額缺不缺,有無差錯。遺漏的補上,錯的糾正。二是各個事業單位從成立到志書編寫的結止時間跨度內,成立及每一次變化內容是否完整、準確,重點補充和充實成立及變化內容的背景和原因,進一步分別理清事業單位名稱的確定和變更、編制數的核定和增減領導職數的明確和調整、主要職責的明確和變化、等級規格的明確和變化、經費形式的確定和改變、隸屬關係的明確和調整等歷史情況。三是注意補充與事業單位相關的內容,如按照有關規定依照或參照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四是注意查找相關的依據資料。主要包括:有關事業單位成立及其變化涉及的機構名稱、編制數(含接收軍轉幹部增編)、領導職數、主要職責、等級規格、經費形式、隸屬關係等內容的批文;經主管部門批准事業單位列入依照或參照實行國家公務員管理範圍的批文;各部門對所屬事業單位成立和每次變化審批內容請求的原始報告檔案、國家或省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業單位設立主要職責、經費形式、管理體制等內容的規定;國家有關部門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等內容的要求,作為審批、調整變化依據的檔案等。
(二)對“功能定位”部分的編寫。清理整頓中,參照中編辦對中直事業單位機構的分類意見,事業單位、省委、省政府對省直各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的功能進行了認真研究,分別確定了類別。雖然沒有發文,但省編辦委與各部門作過溝通。這部分內容由編寫組按照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原則,逐單位寫入志書。
(三)對“運行績效”部分的材料整理。為與事業單位改革內容相銜接,加強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作的日常管理,不僅要管市批,也要跟蹤運行、了解機構建立後發揮的作用,進而研究發展前景,對今後工作提供探索,將事業單位運行績效納入志書編寫內容。由於缺少資料,請各部門匯總,編寫各事業單位運行績效情況材料,給予提供。主要內容包括:各事業單位自成立以來,在各個時期做出的主要成績或貢獻,取得的主要成果;國家及部門、省及部門、行業或產業、系統授予或評定的獎勵。如需用數字表述也可以。材料要實事求是,要按時間順序把握層次結構。
(四)對“歷任負責人”部分的材料提供。事業單位不論實行選聘制,不是任命制,主要領導是法人代表的統統歸入“歷任負責人”,包括領導班子行政(或黨政)班子成員,按時間順序寫清各位負責人姓名、職務、任職期限。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可提供現班子成員在本單位牌子(辦公地點)前照片一張,為編入志書內容備用。
四、幾點要求和希望。一是請各部門抓緊組織業務熟、工作認真的同志做好核實、修改和補充工作。二是修改和提供的材料與資料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經得起歷史檢驗。三是分取部門與事業單位相結合的辦法,做好資料查找、提供和有關內容修改、補充和起草工作,力求做到資料完整、素材詳盡、材料充實,並結合志書編寫工作梳理好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資料,為今後續編和工作研究提供資料支持。四是請部門分管領導給予支持和指導,聽取匯報,組織協調人員力量,把好材料質量關。
五、各部門匯總上繳有關材料和資料的工作。鑒於省級事業單位有相當一部分從成立到志書編寫結止時間跨度長,人員變化較大,查找、核實歷史資料的難度大,各部門上交匯總的材料和資料的時間原則上今年六月底完成;所屬事業單位較少的部門爭取會後一個月內完成,很少的在20天內完成。
匯總上交的材料和資料包括:一是請各部門核實、修改、補充的材料的文字稿和有關依據資料的複印件。一是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運行績效和歷任負責人兩部分的文字材料。這兩個方面,文字材料各兩份、電子版1份,所提供的依據資料各1份(複印件要完整、清晰)
六、幾點說明。①提供複印的依據資料。包括印發材料中缺少的事業單位的全部有關事業單位成立及變化內容時各主管部門請求報告的原始檔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國家有關部門作為審批、調整事業單位的依據檔案。②對在其他事業單位基礎上改建、重組、撤併而建立的事業單位,不僅要完善現有事業單位的機構沿革情況,對原機構的成立、變化情況也要查補好相關資料,做好來龍去脈的前後銜接;③經努力實在查不到資料,請諮詢一些老同志,理個線索,提供給編寫組。④為做好志書的征訂和印刷工作,請各單位回告征訂份數,以便計算成本,搞好印刷和發行。
為便於工作的日常溝通請志編寫組:曹洪智(13081129800)、曹廣才(18631199887)聯繫。請與省編辦董玉敏(87802708)、姚琳(87802796)聯繫。電子郵件請發往[email protected].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志編寫工作人員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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