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志辦公室

山西省地方志辦公室是省人民政府直屬正廳級建制的事業單位,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地方志業務的工作部門和省級地方志編纂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組織、協調、指導全省地方志工作,制訂全省地方志規劃和編纂方案。
(二)組織指導省直有關部委廳局編纂省級志書、省綜合年鑑及其他地情書,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為省委、省人民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為社會讀志用志提供服務。
(三)對省市縣三級志書進行業務指導,審查驗收市級志書,審核縣級志書,組織編輯出版山西年鑑和地方志刊物,指導全省各級綜合年鑑和方誌刊物的編輯出版工作。
(四)蒐集、保存山西省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編纂出版各類專志,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
(五)匯集省情地情信息,管理方誌網站,發揮省情地情中心服務功能。
(六)指導山西省地方志學會、山西年鑑研究會、山西革命烈士研究會的工作。
(七)承辦省人民政府和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山西省地方志辦公室設10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協助室領導綜合協調各處工作;制訂室工作部署、工作計畫等;負責會議及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室機關文秘事務、內外通聯、檔案管理、機要保密、財務管理、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承辦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事處(含機關黨委):負責室機關人事勞資、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社會保障等管理工作;負責室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辦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三)省志一處:負責山西省志經濟部門志書的組織協調、篇目設計、督促指導、編輯審查和出版工作。
(四)省志二處:負責山西省志黨政部門、文化部門志書的組織協調、篇目設計、督促指導、編輯審查和出版工作。
(五)市縣誌處:負責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市、縣地方志工作;負責審查驗收市志、審核縣誌。
(六)舊志處:負責全省舊志和歷史文獻的蒐集、整理、研究和出版工作。
(七)專志處:負責全省重要行業、重點工程、重點企業、重點院校、著名景區、小康村鎮等專志的組織指導、協調督促與編纂出版工作。
(八)開發利用處:負責全省方誌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編寫綜合地情書、方誌簡本、方誌全典、方誌類書等,為社會開展讀志用志提供服務。
(九)省情信息處:負責徵集地方志文獻資料,對省情信息進行分析和研究,為省委、省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省情、地情信息和諮詢。
(十)年鑑期刊處:負責指導省市縣地方綜合年鑑、專業年鑑和期刊的編纂工作,負責《山西年鑑》和《滄桑》雜誌的編輯、出版及年鑑的業務培訓、專版宣傳工作。

人員編制

山西省地方志辦公室事業編制為51名。
領導職數:主任(正廳級)1名,副主任(副廳級)3名;內設機構處級領導職數10正10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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