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若干規定》是長沙市出台的規定,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長沙市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若干規定》是長沙市出台的規定,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長沙市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若干規定》是長沙市出台的規定,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發布2023年8月30日,《長沙市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若干規定》於長沙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2023年9月22日,湖...
按職責依法依規辦理餐飲油煙污染行政處罰案件,確保餐飲油煙污染查處工作取得實效。三、工作任務 完善體制機制,強化源頭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從嚴從實抓好建築施工揚塵管控、城市清潔行動、餐飲業油煙污染查處、建築業轉型升級等工作,不斷提高全省...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是由2000年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為: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飲食業油煙對大氣環境和居住環境的污染,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飲食業單位油煙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油煙淨化設備的...
《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要求》是昆明市發布的地方標準。發布 2021年2月,昆明市發布了《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要求》等四個污染物排放限值地方標準。意義 該標準的發布,意味著昆明市污染防控工作將更加嚴格和規範。
第四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考核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地方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大...
市場監管(行政審批)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登記註冊工作中,應當按規定告知並督促申請人按照餐飲油煙污染防治要求填寫承諾書;對禁止選址清單內的餐飲服務項目,不予核發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十三條(禁止選址告知) 房地產...
農村範圍內農家樂等經營性餐飲服務單位可參照執行。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截至2020年,安徽省執行的餐飲業管理標準規範為《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範》(HJ 554-2010)和《安徽省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皖環發〔2014〕41號),兩者...
《餐飲業油煙污染物線上監測系統技術要求》(DB4403/T 207-2021)是2022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地方標準《餐飲業油煙污染物線上監測系統技術要求》(DB4403/T 207-2021)規定了餐飲...
(四)將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責任制考核,並向社會公開考核結果。育才生態區管理委員會參照前款規定履行相關職責。第六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督管理、...
尚未使用清潔能源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第十八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標準安裝油煙淨化排放裝置和防堵、油水分離等污染防治設施;位於環境敏感區、低空排放的,應當安裝油煙、異味處理設施。餐飲業經營者配套安裝污染...
《辦法(草案)》第四條根據《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四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規定,明確“市、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市、縣(市...
第十一條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當定期公布違反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規定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名單,情節嚴重的依法錄入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舉報或者投訴。接...
第九條 新、改、擴建餐飲業項目,應當配備下列污染防治設施:(一)安裝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油煙淨化裝置和專門的油煙排氣筒,設定油煙排氣筒應當符合環保、市容有關規定,做到油煙集中有序排放;(二)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水的大型餐飲業應當...
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一)第七條修改為:“新建、改建、擴建餐飲場所,應當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按照規定通過網上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等形式,向餐飲場所所在地的區環保部門進行備案。食品藥品監管、消防等相關部門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