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長沙市村莊規劃建設用地管理暫行規定》等五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4.11.01由長沙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長沙市村莊規劃建設用地管理暫行規定》等五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4年11月01日
- 實施時間:2004年12月01日
- 頒布單位:長沙市人民政府
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長沙市村莊規劃建設用地管理暫行規定》等五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4.11.01由長沙市人民政府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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