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是長沙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是長沙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2010年11月24日長沙市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0年11月30日長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9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
《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2.04.02由長沙市人民政府頒布。經2002年3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執行。二00二年四月二日 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
2010年10月27日長沙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了《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決定修改《長沙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長沙市城市違法建設工程處理辦法》、《長沙市城市...
(市政府第63號令)、《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取締二輪機車、正三輪機車非法營運的若干規定》(市政府第65號令)、《長沙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市政府第87號令)。本決定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為保持國家的法制統一,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市人大常委會對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進行了全面的清理。現決定,廢止下列地方性法規:長沙市禁止賭博條例、長沙市懲治扒竊的規定、長沙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長沙...
長沙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長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於提請廢止《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規定》的議案,決定廢止《長沙市人民代表大...
現公布《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2月22日 為加強科學立法,完善制度創新,市政府對現行市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現決定廢止6件市政府規章,廢止後涉及的行政管理活動依據...
《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的決定》已經市第13屆人民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1年6月1日起生效。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長沙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試行辦法》(市政府令第62號)已被《長沙市城市管理條例》取代,決定予以廢止。地方...
的決定在2006.07.31由長沙市人大常委會頒布。長沙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了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廢止《長沙市城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長沙市城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市政府五屆一百二十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2月6日 經對本市政規章進行清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主要內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規...
1995年12月26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批准;根據1997年8月27日長沙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8次會議《關於修改〈長沙市城市違法建設工程處理辦法〉的決定》修正,199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
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12年第4號 2012年4月26日長沙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五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決定修改《長沙市關於集會遊行示威的規定》、《...
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 根據2015年12月30日長沙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根據2019年6月26日長沙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2019年7月31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
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月6月26日 修改決定 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長沙市關於集會遊行示威的規定》等五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12年4月26日長沙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40次會議通過,2012年5月31日湖南省...
2010年10月27日長沙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201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總則 第一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委員會或者備案審查工作機構認為長沙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應當修改或者廢止而制定機關不予修改或者廢止的,可以向主任會議提出報告,轉交省人民政府或者長沙市人大常委會處理,並要求報告結果。第十六條 ...
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適用本條例。省人民政府和長沙市人民政府制定規章,依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地方立法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