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在1996.11.20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
- 頒布單位:長春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6.11.20
- 實施時間:1996.11.20
《長春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在1996.11.20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長春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在1996.11.20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房屋管理和治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本市市區內的房屋管理均...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做到改革決策和立法相銜接,現決定對《長春市城市供熱管理辦法》、《長春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長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經建設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1989年11月21日建設部令第4號發布,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004年7月20日根據《建設部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1] ...
《天津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已於2014年12月5日經天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 年3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2014年12月5日經天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5 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
第五條房屋使用人應愛護和正確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結構或超荷載使用,不得拒絕、阻撓對房屋的維修和安全檢查。第六條市房地產管理局是全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本辦法實 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本轄區內...
《濟南市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現予發布施行。濟南市市長 謝玉堂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二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危險房屋管理,保障城市居民居住使用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第二十五條經鑑定確認的危險房屋,在治理期間或未恢復正常使用前,房屋所有人不得隱瞞事實進行房產交易。第二十六條經鑑定的危險房屋是異產毗連房屋的,各房屋所有人應按《青島市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共同承擔治理責任...
為貫徹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加強昆明市城鎮危險房屋管理,保證房屋的使用安全,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經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昆明市城鎮危險 房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期公布執行。 該《辦法》明確規定昆明市房管局是本...
為了維護法制統一,依法推進"放、管、服"改革、營商環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及環境保護",市政府決定對《大連口岸特資轉運管理暫行規定》等32件市政府規章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三、《大連市城鎮危險房屋管理辦法》(大政發〔1991〕145...
1989年11月21日建設部令第4號發布,2004年7月20日根據,《建設部關於修改〈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危險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
長春市城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條例 頒布單位 長春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5.06.16 實施時間 1996.06.16 條例正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管理,維護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
《撫順市危險房屋管理暫行辦法》在1991.09.07由撫順市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危險房屋的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提高房屋完好率,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杭州市危險房屋安全管理辦法是杭州市人民政府為加強危險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該法案於2004年7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
《本溪市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在2012.10.16由本溪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危險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本溪市城市房產管理條例》、《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等...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四區,各縣級市及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的城區和建制鎮。第四條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危險房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各縣級市、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
《撫順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在1994.12.25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鎮危險房屋的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
第二十四條 房屋所有權人對其被鑑定為危險房屋進行排險解危或拆除重建需要辦理各項手續時,規劃、公安、市政等有關部門應及時辦理審批手續,給予積極支持。第二十五條 異產毗連危險房屋所有權人,應當按照《鄭州市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辦...
(三)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的。(四)經房地產交易市場行政主管部門鑑定為危險房屋的。(五)共同共有房屋,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六)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典當的其他情形。第五十一條...
齊齊哈爾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 (1994年1月7日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1號令)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搞好和加強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有效發揮現有房屋的作用,保障居住與使用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
《石家莊市危險房屋管理實施辦法修正案》是石家莊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3年3月25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3年5月8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令第128號公布) 一、名稱修改為《石家莊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
房屋安全鑑定,是指對房屋建築結構的完損程度和使用狀況是否危及使用安全進行鑑別、評定。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公有房屋、私有房屋的安全管理。第四條 杭州市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主管全市危險房屋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