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用地管理》是2009年中國鐵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鐵道部運輸局。內容簡介 在各級領導的組織和支持下,《鐵路用地管理》終於得以成書出版。鐵路用地是鐵路運輸生產的重要基礎,是維護鐵路運輸安全的重要條件,是鐵路經營的重要資產...
鐵路用地是指用於鐵道線路、輕軌、場站的用地。包括設計內的路堤、路塹、道溝、橋樑、林木等用地。鐵路用地是鐵路運輸生產的重要基礎,是維護鐵路運輸安全的重要條件,是鐵路經營的重要資產,是鐵路改革與發展的重要資本。截至2019年12月31...
鐵路因建築關係,原有土地不敷套用或有新設施需要土地時,由鐵路局通過地方政府收買或徵購之。第7條 本辦法發布後,前華北人民政府規定之公路鐵路留用土地辦法內關於鐵路用地部分,應即作廢。廢止 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為了更...
河北省鐵路用地管理規定 (1983年10月20日河北省土地管理局發布)第一條為加強鐵路用地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和鐵路建設順利進行,促進本省經濟建設等各項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等有關法律、...
地方鐵路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需要編制地方鐵路發展建設規劃。第六條 地方鐵路建設用地應當依照批准的範圍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第七條 地方鐵路建設需要使用國有荒山、荒地或者...
葫蘆島市地方鐵路管理辦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遼寧省地方鐵路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出的地方鐵路管理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地方鐵路管理,促進和...
《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鐵路用地管理暫行辦法》是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為加強鐵路用地管理,做到節約用地、合理用地,確保路基穩固,行車安全,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相關規定於1983年7月1日頒發並生效的地方法規。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鐵路用地...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土地局、天津鐵路分局 擬訂的《天津市鐵路用地管理辦法》(津政發[1993]54號一九九三年十月九日)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同意市土地局、天津鐵路分局擬訂的《天津市鐵路用地管理...
貴陽市公路、鐵路等重點建設項目臨時用地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內容 編輯 語音 一、臨時用地的範圍臨時用地指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等需要臨時使用的土地,包括項目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臨時新建的工棚、辦公用房和取棄土場、施工便道、採石場、...
《鐵路用地管理法規檔案彙編(1993-2006)(上冊)》的內容分為三個部分,即國家有關土地的法律、行政法規及法規性檔案、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其中,收編法律檔案27件;行政法規及法規性檔案38件;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279件。總計...
瀋陽鐵路局及所屬鐵路分局等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鐵路沿線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第四條 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鐵路線路、車站、樞紐以及其他有關設施的規劃,應當納入所在城市的總體規劃。鐵路建設用地規劃,應當納入所在...
侵占地方鐵路建設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占,退回地方鐵路用地。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對長期不用且未列入長遠規劃的地方鐵路,按程式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拆除;拆除後的土地,按《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已經取得使用權的地方鐵路建設用地,應當依照批准的範圍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第十三條 地方鐵路建設依法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第十四條 從事地方鐵路建設工程勘察...
2014年7月29,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14〕37號印發《關於支持鐵路建設實施土地綜合開發的意見》。該《意見》分土地綜合開發的基本原則、支持盤活現有鐵路用地推動土地綜合開發、鼓勵新建鐵路站場實施土地綜合開發、完善土地綜合開發配套政策、...
第一條為了保障鐵路運輸和鐵路建設的順利進行,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鐵路,包括國家鐵路、地方鐵路、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國家鐵路是指由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管理的鐵路。地方鐵路是指由地方...
第八條 地方鐵路建設用地規劃應當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地方鐵路的線路、車站以及其他有關設施的規劃,應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第九條 地方鐵路管理機構編制地方鐵路規劃,應當經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
包括修建線路、鋪設道岔,給排水、煤氣、通訊等市政設施與地方鐵路交叉)以及線上路兩側鐵路用地限界內的線上及線下新建或拆除各種設施,產權單位須在施工前將工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方案等有關資料報市地方鐵路管理處審核,經審核...
第一條為了保障鐵路運輸和鐵路建設的順利進行,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鐵路,包括國家鐵路、地方鐵路、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國家鐵路是指由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管理的鐵路。地方鐵路是指由地方...
第五條 已經取得使用權的鐵路建設用地,應當按照批准的用途進行使用,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第六條 地方鐵路建設必須履行基本建設程式,執行國家制定的地方鐵路建設設計規程。第七條 全長20公里以下的地方鐵路新建...
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水務、衛生健康、重點站區、地震、氣象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鐵路沿線安全管理有關工作。第七條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履行鐵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做好鐵路用地範圍內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鐵路安全有關工作,對...
對於防止鐵路安全事故有突出貢獻的單位或者個人,當地人民政府應當予以表彰獎勵。第八條 禁止任何單位、個人非法占用鐵路用地。鐵路建設項目依法辦理征地審批手續後以及鐵路建設期間,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鐵路運輸企業同意,不得在鐵路用地範圍內...
第五條 納入規劃的地方鐵路建設用地,應當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第六條 地方鐵路建設資金可以採取以下渠道籌集:(一)國家投入;(二)地方財政投入;(三)國內外組織、企業和個人投資;(四)沿線...
第六條 新建、改建、擴建鐵路專用線,應當符合城鄉規劃,取得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建設用地預審意見,向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申請鐵路專用線與國家鐵路接軌許可,並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新建、改建、擴建或者拆除鐵路專用線,應當...
第八條 鐵路運輸企業、鐵路沿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鐵路安全日常防護和應急處置聯動工作機制,加強鐵路安全協作配合。鐵路安全檢查、巡護和隱患排查等日常安全防護工作,在鐵路用地範圍以內的,由鐵路運輸企業負責;在鐵路用地範圍以外的,由...
2015年8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5〕79號印發《關於支持鐵路建設土地綜合開發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支持新建鐵路站場用地、盤活現有鐵路用地、支持市場主體參與土地綜合開發、加強土地綜合開發的協調和監管4部分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