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是2021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
- 發布時間:2021年6月30日
《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是2021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檔案。
《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是2021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檔案。印發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令第56號《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3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第4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交通運輸部同意...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鐵路機車無線電台設定、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鐵路機車無線電台(以下簡稱“機車電台”)是指在鐵路機車(含動車組、自輪運轉特種設備等)上固定設定的利用無線電波進行信息傳輸的發信機或收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共9章、85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管理機構及其職責、頻率管理、無線電台(站)管理、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涉外無線電管理、無線電監測和電波秩序維護、法律責任以及附則。2016年11月11日,條例修訂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制定原因 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有效開發、...
第1條 為貫徹鐵道部列車無線調度通信系統(以下簡稱“無線列調”)技術標準,加強鐵路專用通信技術管理,把住設備源頭質量,提高運用質量,充分發揮無線列調在提高運輸效率和保證行車安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辦法。第2條 本辦法中,無線列調系統設備主要包括:1.調度總機和分機。2.固定(車站)電台主機、電源、控制...
認真落實《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依法實施鐵路機車無線電台設定審批和電台頻率使用許可。9.支持鐵路裝備企業技術創新。與鐵路專用設備設計、製造、檢驗和使用單位建立新產品研製工作溝通協調機制,積極關注新產品研製進展和許可申請時間節點,加大許可相關法規知識宣貫力度,暢通政策諮詢渠道,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對新設備新...
第二十六條 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對高速鐵路沿線進行重點保護,健全高速鐵路沿線的無線電監測網路,建立日常巡查機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的無線電台(站)以及其他儀器、裝置,不得干擾高速鐵路運營指揮調度無線電頻率的正常使用。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法設定、使用無線電台(站),定期對高速鐵路沿線無線電干擾進行排查,發現影響...
各地充分發揮保護民航、鐵路無線電專用頻率長效機製作用,圓滿完成無線電專用頻率保護工作。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非法設台專項治理活動,查處了一批衛星電視干擾器、非法手機信號禁止器等。完成了一系列重大考試無線電保障工作,維護了空中電波秩序。 軍地無線電管理協作逐步深化。軍地聯合制定相關檔案...
第二十八條 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會同鐵路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鐵路沿線的電磁環境進行保護,支持健全鐵路沿線的無線電監測網路,查處干擾鐵路運營指揮調度無線電頻率正常使用的行為,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予以配合。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的無線電台(站)以及其他儀器、裝置,不得干擾鐵路運營指揮調度無線電頻率的正常使用。鐵路運輸企業...
第十六條【站址規劃】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無線電台(站)址布局規劃。無線電台(站)址布局規劃應當符合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第十七條【設台申請辦法】設定無線電台(站),應當向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取得設定許可,領取無線電電台執照。第十八條【申請條件】申請設定無線電台(...
第十七條 因高速鐵路建設需要,新建、改建、還建的公路道路、橋樑、涵洞及其附屬安全設施,鐵路建設單位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和協定移交有關單位管理維護。有關單位拒絕接收或者沒有接收單位的,鐵路運輸企業或者鐵路建設單位應當報告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協調處理。第十八條 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對高速鐵路沿線...
第十二條 鐵路公安機關和地方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鐵路治安管理防控工作。車站和列車內的治安秩序,由鐵路公安機關負責維護;鐵路沿線的治安秩序,由地方公安機關和鐵路公安機關共同負責維護,以地方公安機關為主。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當會同鐵路監管部門,對鐵路無線電頻率所使用...
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政府辦公室指定專人協助做好當地無線電管理相關工作。生態環境部門對電磁輻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公安、農業農村、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大數據發展、海關、海事、廣播電視、鐵路、民航、通信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無線電管理相關工作。第四條 無線電領域有關行業協會...
第四十四條 禁止使用無線電台(站)以及其他儀器、裝置干擾鐵路運營指揮調度無線電頻率的正常使用。鐵路運營指揮調度無線電頻率受到干擾的,無線電管理部門接到鐵路運輸企業報告後,應當依法排除干擾。無線電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鐵路沿線無線電電磁環境和無線電台(站)信號監測,加強對鐵路機車專用無線電導航、遇險救助和安全通信...
《貴州省無線電管理辦法》在2006.11.22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2019年3月29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和保護電磁環境,有效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保障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有關...
第三十七條 無線電管理機構、鐵路安全監管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本市鐵路無線電頻率保護工作機制,加強對鐵路重要線路、重要站點、易發乾擾地段的日常無線電保護性監測,協調處理本市鐵路無線電干擾查處等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鐵路運營指揮調度、列車運行控制、安全通信等無線電頻率的正常使用。鐵路運輸企業...
發展改革、規劃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管理、應急、公安、經濟信息化、農業農村、綠化市容、生態環境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無線電管理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第六條 鐵路建設單位、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執行保障生產安全的相關標準...
第三十四條 無線電管理機構、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本省鐵路無線電頻率保護工作機制,加強對鐵路重要線路、重要站點、易發乾擾地段的日常無線電保護性監測,協調處理本省鐵路無線電干擾查處等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鐵路運營指揮調度、列車運行控制、安全通信等無線電頻率的正常使用。鐵路運輸企業依法使用的無線電...
第三十八條 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加強鐵路運營指揮調度無線電頻率的協調和安全保障工作,及時發現並依法查處干擾鐵路運營指揮調度無線電頻率正常使用的行為。第三十九條 鐵路運營食品安全實行統一監管制度。鐵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承擔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並接受省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的業務指導。第四十條 禁止實施...
《湖北省鐵路安全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鐵路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而制定。本辦法共三十二條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湖北省鐵路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鐵路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第二十二條高速鐵路沿線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高速鐵路無線電專用頻率的保護。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定期對高速鐵路沿線無線電干擾情況進行排查。第三章 應急管理和治安管理 第二十三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應對高速鐵路突發事件的需要,制定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配備報警裝置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設施設備。高速鐵路沿線縣級以上...
《湖南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鐵路地界外鐵路安全有關管理工作,落實有關護路聯防責任和雙段長責任。交通運輸部門主管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管理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或者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鐵路沿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城市道路與鐵路交會工程建設的管理。省無線電主管部門應當加強...
第三章 鐵路專用設備質量安全 第二十一條 設計、製造、維修或者進口新型鐵路機車車輛,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並分別向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領取型號合格證、製造許可證、維修許可證或者進口許可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制定。鐵路機車車輛的製造、維修、使用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產品質量的...
第四十六條 無線電主管部門應當對鐵路沿線的電磁環境進行重點保護,健全鐵路沿線的無線電監測網路,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予以配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鐵路運營指揮調度無線電頻率的正常使用;鐵路運輸企業發現無線電台(站)干擾鐵路運營指揮調度無線電頻率的,應當立即採取排查措施並報告無線電主管部門、鐵路監督管理機構;無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