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銀川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銀川市文聯)是銀川市文學藝術家協會、各市、縣(區)文聯及各產業文聯(文協)的聯合組織,是全市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家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與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寧夏回族自治區文聯的團體會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 性質:協會
章程概述,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

章程概述

第一條

銀川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銀川市文聯)是銀川市文學藝術家協會、各市、縣(區)文聯及各產業文聯(文協)的聯合組織,是全市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家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與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寧夏回族自治區文聯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銀川市文聯在中共銀川市委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行動指南,遵循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 “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致力於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本會為團體會員制。凡贊成本會章程的各藝術門類專業的、業餘的協會和市屬各縣區文聯、產業文聯(文協)均為本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接受本會委託的工作,參加本會的活動和向本會定期報告工作,及時反映情況的義務;有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有退會的自由。

第四條

本會對各團體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同時,有組織、指導、管理的職責。承擔團體會員需要統籌安排的事宜,並向有關方面反映文藝界的情況和要求。代表全市文藝工作者對外進行必要的文學藝術交流活動。銀川市各文藝家協會、市屬各縣區文聯和各產業文聯(文協)為銀川市文聯的團體會員。

第五條

本會積極溝通市委、政府、社會各界同文學藝術界之間的聯繫渠道,並與我市宣傳文化、新聞出版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密切合作,共同發展文學藝術事業。

第六條

本會組織會員和廣大文藝工作者學習政治,鑽研業務知識,深入生活,參與藝術實踐和藝術交流,開展各種文藝創作、文藝批評學術交流和調查研究工作;培養“德藝雙馨”人才,不斷提高文藝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密切各民族文藝工作者之間,文藝工作者與民眾之間,黨與文藝工作者之間,各協會之間的團結協作和文藝交流活動,加強與全國各地文藝團體的聯繫與交流。

第七條

本會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努力發現、培養文藝人才,壯大隊伍。特別要重視少數民族文學藝術的傳統和特點,重視各民族特別是回族作家、藝術家的文藝成果,為出人才、出作品、出效益,繁榮文藝而共同努力。

第八條

本會維護憲法及有關法令所賦予文藝工作者的一切民主權利,保障文藝工作者從事創作、研究和其他各種文學藝術交流活動的自由。在文藝工作者的正當權益受到非法侵犯時,本會有責任採取保護措施,直至依據法律向法務部門提出申訴。

第九條

本會加強文藝工作者同人民民眾的聯繫,加強文藝界內部團結,發揚學術民主,提高文藝水平。

第十條

本會關心全市文學藝術家的工作和生活。根據國家的政策,努力興辦文化產業,積極開展合法的文化經營活動,壯大文聯實力。

第十一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銀川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選舉或推舉的代表及本會特邀代表組成。文聯委員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按商定名額提名推舉;大會主席團根據工作需要,可推薦部分候選人,經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文聯委員會。文聯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大會主席團通過任命秘書長一人。文聯常務委員會原則從文聯正副主席、秘書長和各協會主席、各市縣區文聯(文協)負責人中產生,部分常委也可從工作需要考慮由此範圍之外產生。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由文聯全委會和常務委員會行使職權。會務工作由主席團主持,主席團由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組成。日常工作由主席、駐會副主席、秘書長組織開展。對不稱職的文聯和協會領導成員,會員有權提出辭職建議。

第十二條

本會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上屆委員會召集,委員會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根據工作需要召開,由主席召集。代表大會、委員會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三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由市財政劃撥。還應努力多方籌措資金,以彌補文藝活動經費不足。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本會設立文藝獎基金會

第十四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本會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本章程條文解釋由文聯委員會主席團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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