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銀川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0.12.14由銀川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銀川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0.12.14
  • 實施時間:2010.12.14
銀川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四日
為了更好地適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對市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57件、宣布失效2件市政府規章(目錄見附屬檔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