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28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8年3月28日公布 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農民負擔管理條例
- 頒布單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8.03.28
- 實施時間:1998.07.01
1998年3月28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8年3月28日公布 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1998年3月28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8年3月28日公布 199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民負擔管理,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民負擔管理,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四川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
第四條 農民負擔的管理,應正確處理國家、集體、農民三者利益關係,堅持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原則,實行總量控制、定項限額、定向使用、財務公開的辦法。第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切實加強對農民負擔管理工作的領導,大力發展生產,...
第六條 村民委員會、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對違反本條例擅自增加農民負擔的行為,有權抵制,有權檢舉、控告。第七條 村合作經濟組織向各業承包戶提取的村提留,以村為單位,每年提取的比例為當地上一年人均純收入的百分之三。其中公積金占...
(三)審查同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其他單位涉及農民負擔的規定、措施;(四)審核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五)受理有關農民負擔問題的檢舉和控告;(六)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負責或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七)培訓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吉林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農民負擔的管理,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引言 【發布單位】807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2-07-13 【生效日期】...
《廣東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1996年9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前言 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20號)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96年...
《北京市農民負擔管理條例》於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本市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江西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意在為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根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江西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簡介 【發布單位】814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0-12-22 【生效日期】1991-...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農民負擔的管理,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農民負擔管理是指對農民所承擔的村提留、鄉(包括鎮,下同)統籌費、義務工和...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民負擔管理條例,於1993年8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旨在明確村提留和鄉統籌費、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農民其他負擔、法律責任等問題。【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3-08-18...
第四章 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稅務部門必須嚴格依法向農民徵稅。農林特產稅必須按照國家的規定向農林特產的生產者徵收,不得按戶、按人口或按耕地平均分攤徵收,嚴禁重複徵收。第十八條 涉及農民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項目的設定及...
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提請審議的關於廢止《江西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的議案。會議決定,廢止1990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的《江西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地方...
(三)審查同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其他單位涉及農民負擔的規定、措施;(四)審核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五)受理有關農民負擔問題的檢舉和控告;(六)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負責或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七)培訓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農民負擔管理條例》是1993年1月9日通過的條例。綜述 (1993年1月9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1次會議通過 ,1993年3 月6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9年1月10日...
為了加強農民負擔管理,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黑龍江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
第三條 農民負擔,應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原則,實行總量控制、定項限額、定向使用、財務公開、審計監督的管理辦法。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農民負擔管理工作的領導,實行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制,定期開展...
齊齊哈爾市實施《黑龍江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辦法在1990.06.27由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通知》和《黑龍江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農民民眾自願集資發展集體經濟和興辦公共事業,不計入定項限額內。第四條 自治州內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農民負擔管理工作的領導。州、縣(市)農業局為農民負擔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第二章 農民的義務 第五條 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