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5〕16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
  • 實施地區:重慶市
工作目標,健全機制,完善體系,強化實施,保障措施,

工作目標

堅持“準入倒逼、標桿引領、創新驅動、共同治理”原則,充分發揮標準對節能產業轉型升級倒逼作用,創新節能標準化管理機制,加快完善節能標準體系,強化節能標準實施與監督,促進節能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到2020年,制修訂節能地方標準40項以上,建成節能標準化示範項目10個以上,基本建成指標先進、符合市情的節能標準體系,主要高耗能行業實現能耗限額標準全覆蓋,產業政策與節能標準結合更加緊密,對節能減排和產業結構升級支撐作用更加顯著,逐步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參與的節能標準化共治格局。

健全機制

(一)建立節能標準化工作推進機制。以市標準化工作部門協調推進機制為基礎,建立市節能標準化聯合推進機制,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市質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交委、市農委、市商委等部門配合)
(二)建立地方節能標準制修訂機制。制定地方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規劃,每年下達1批以上節能標準專項計畫,急需節能標準隨時立項。完善標準複審程式,嚴格執行節能標準有效期制度。創新節能標準技術審查和諮詢評議機制,加強能效能耗數據監測和統計分析,強化能效標準和能耗限額標準實施後評估工作,確保節能標準的先進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推動團體標準制修訂,促進新興節能技術、產品和服務快速轉化為團體標準。(市質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商委、市統計局等部門配合)
(三)創新節能標準化服務機制。建立統一的節能標準信息服務平台,及時更新節能標準信息,開展標準宣傳、信息諮詢、標準比對、效果評估等服務工作。鼓勵和引導具有相應能力的專業節能標準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標準研製、標準體系建設、人才培養等定製化專業服務。(市質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等部門配合。)

完善體系

(一)工業能效標準。開展工業能效提升行動,對重點耗能企業全面推行能效對標達標。加快制修訂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煤炭、電力等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標準,以及鍋爐、窯爐、風機、水泵等高耗能設備節能監測及能效評價標準,逐步形成覆蓋生產設備節能、節能監測與管理、能源管理與審計等方面的標準體系。推動新能源汽車、高耗能特種設備企業節能技術標準的自主研製,滿足其快速發展的需要。加快照明產品能效標準的制定。(市經濟信息委牽頭,市城鄉建委、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
(二)能源領域節能標準。圍繞能源結構最佳化、能源高效利用、能源循環開發,重點制定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相關技術標準,加強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標準制修訂工作,建立能源與環境和諧發展的節能標準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環保局、市煤管局、市質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築節能領域標準。深入開展綠色建築行動,健全完善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標準體系,適時制修訂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相關標準。(市城鄉建委牽頭,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
(四)交通運輸領域節能標準。加快綜合交通運輸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推動“車船路港”千家企業低碳交通運輸行動,促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標準體系建設,推動城市公共運輸發展,促進居民綠色出行。(市交委牽頭,市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
(五)流通領域節能標準。制修訂商貿零售業能源管理體系、綠色商場和綠色市場等標準,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抑制不合理消費。(市商委牽頭,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
(六)公共機構領域節能標準。加快制定市級公共機構能耗定額、能源審計、節約型公共機構評價等標準,推動公共機構節水和資源回收利用工作。(市機關事務局牽頭,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
(七)農業領域節能標準。制修訂生物質固體成型燃料分類、分級標準以及農作物秸稈能源化高效利用等標準,引領農業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制修訂農業機械、漁船和種植制度等農業生產領域高產節能,以及省柴節煤灶炕等農村生活節能相關技術標準,引導農業節能低碳生產。(市農委牽頭,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

強化實施

(一)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以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為依據,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對石油加工、鐵合金、水泥、鋼鐵等高耗能行業的生產企業實施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以強制性能效標準和交通工具燃料經濟性標準為依據,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產品政府採購、能效標識制度。新建城鎮民用建築嚴格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加強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按照先主城後遠郊、先公建後居建的原則推廣實施綠色建築標準。將強制性節能標準實施情況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各區縣人民政府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機關事務局、市質監局、市物價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節能標準化示範工程。選擇具有示範作用和輻射效應的工業園區或重點用能企業及產業集聚區域,組織建設一批節能技術標準和節能產業標準化示範項目,推廣低溫餘熱發電、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電機及電機系統等先進節能技術、設備,提升企業能源利用效率。(市質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等部門配合)
(三)推動實施推薦性節能標準。在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生產許可、節能改造、節能量交易、節能產品推廣、節能認證、節能示範、綠色建築評價及公共機構建設等領域,優先採用契約能源管理、節能量評估、電力需求側管理、節約型公共機構評價等節能標準。推動能源管理體系、系統經濟運行、能量平衡測試、節能監測等推薦性節能標準在工業企業中的套用。積極開展公共機構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委、市商委、市質監局、市機關事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節能標準實施的監督。以節能標準實施為重點,加大節能監察力度,督促用能單位實施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和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完善質量監督制度,將產品是否符合節能標準納入產品質量監督考核體系。暢通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方參與對節能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措施

(一)加大節能標準化科研力度。實施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節能領域技術標準科研工作規劃。強化節能技術研發與標準制定的結合,支持制定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標準。加快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深入開展科技、標準、產業同步行動,培育形成技術研發―標準研製―產業套用的科技創新機制。(市科委、市質監局牽頭負責)
(二)強化節能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鼓勵院校、科研機構、企業引進、培育節能標準化人才,進一步完善節能標準化人才教育體系。鼓勵節能標準化人才擔任標準化技術組織職務。加強基層節能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培訓,重點加強標準化工程師培養,提升各類用能單位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運用節能標準的能力。(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農委、市商委、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
(三)加大節能標準化資金投入。在節能減排、標準化等市級項目資金中,每年安排節能標準化工作經費,重點用於標準制修訂、示範工程引領、品牌打造、人才培養等方面,帶動企業、社會、市場加大對節能標準化投入。(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城鄉建委、市農委、市商委、市質監局等部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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