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重慶證券市場發展的意見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重慶證券市場發展的意見

根據渝府發〔2006〕153號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4〕3號)精神,推進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長江上游經濟中心的戰略部署,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重慶市證券市場發展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重慶證券市場發展的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06〕153號
相關條款,意見,

相關條款

渝府發〔2006〕153號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4〕3號)精神,推進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長江上游經濟中心的戰略部署,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促進我市證券市場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意見

統一思想,抓住機遇,充分認識加快我市證券市場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大力發展證券市場是我市一項重要的戰略任務,有利於發揮證券市場最佳化資源配置的功能,促進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戰略性重組;有利於最佳化企業經營機制、完善治理結構,不斷提升我市企業的競爭能力;有利於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完善金融市場結構,維護金融安全。加快證券市場發展,對我市建設長江上游經濟中心和金融中心具有重要意義。
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我市證券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形成了初具規模的證券市場體系,為我市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截至2006年7月底,全市共有33家公司在國內外證券市場上市融資,累計籌資137億元。與此同時,服務於證券市場的中介機構得到了蓬勃發展,全市共有證券法人機構1家、證券經營機構66家、證券投資諮詢機構2家、期貨經營機構9家、基金管理公司2家,是西部惟一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地區;組建和引進了一大批為我市金融發展提供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為我市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
雖然我市證券市場實現了快速發展與長足進步,但在全國範圍內比較,還處於相對落後狀態,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存在直接融資和資產證券化比例過低、上市公司整體質量不高、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中介機構服務能力較弱等諸多問題,特別是擬上市企業資源挖掘培育不足,發展後勁缺乏,嚴重製約了我市證券市場的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廣東等地基本達到上市條件的擬上市公司家數均已接近或超過100家,而目前我市僅6家,即使與西部地區其他省(自治區)相比,也存在明顯差距。
當前,我國證券市場改革不斷深入,法制環境、市場環境不斷完善,國內股票市場逐漸活躍,股票指數和成交量屢創新高。“十一五”期間,我國證券市場將進入一個快速發展的時期。為此,我們要抓住機遇,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站在建設長江上游金融中心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加快我市證券市場發展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大力培育擬上市企業資源、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強化措施,狠抓落實,促進我市證券市場快速發展,為全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提高人民民眾生活水平服好務。
明確目標,統籌規劃,全面推動我市證券市場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建設長江上游金融中心的總體要求,以資本和產權為紐帶、以市場主體為依託,政策引導與市場化取向相協調,規範與發展並重,不斷做大做強我市證券市場。
(二)發展目標:要做到“五個一批”,即:
――改造一批。力爭今後每年規範完成40家左右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工作。
――儲備一批。建立並完善我市擬上市公司儲備庫,爭取每年有15家左右的企業經過培育初步達到上市條件。
――上市一批。積極推進國有控股集團整體上市戰略,力爭每年有10家左右的企業通過IPO或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市政債券等方式實現直接融資,力爭我市直接融資規模占全國總規模達到2%以上。
――做強一批。力爭在3年內通過資產重組等多種方式,提升我市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和規模,努力擴大再融資規模,培育5―10家資產規模和銷售收入超過100億元的大型上市公司。
――發展一批。鼓勵扶持行政區域內證券中介機構的發展壯大,力爭在近期實現行政區域內證券公司的上市,提升證券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規範經營能力;積極鼓勵和支持我市地方金融機構和大型企業集團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引進和扶持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信用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快速發展。
明確責任,齊抓共促,切實提高我市證券市場的發展水平
(一)加強領導,強化服務,為證券市場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證券市場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努力探索和掌握證券市場的特點和規律,主動幫助解決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和證券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在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充分尊重市場主體在選擇戰略合作夥伴、中介服務機構等方面的自主權,積極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和氛圍。要按照建立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將發展證券市場列入重要工作議程和考核內容,並將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責任到人。
建立重點聯繫和“綠色通道”制度。對重點培育的擬上市企業,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指定領導負責,指派專人聯繫,協助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企業在改制、資本運營過程中涉及的審批、審核等事項,可按“一企一議”原則,特事特辦。
市政府金融辦要加大服務工作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要強化與金融管理部門和各類金融機構的交流溝通,建立協同管理、共促發展的協調機制。積極主動為證券市場各參與主體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幫助他們拓展業務,良性發展。
建立重慶市證券市場人才資源庫,加快證券市場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充分發揮證券市場專業人才的作用,積極為我市證券市場發展獻計獻策。要積極主動關心和愛護人才,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要加強與證券監管機構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和支持,建立促進企業改制上市的協作機制,提高企業申報上市的效率和通過率。
(二)證券市場各參與主體要樹立大局意識,在努力服務經濟建設的同時,壯大自身實力,實現雙贏。
證券市場各參與主體要牢固樹立“經濟決定金融、金融服務於經濟”的指導思想,增強加快發展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主動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加大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各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要緊緊抓住我市新型工業化建設的契機,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和支柱產業發展戰略,對公司資產結構、產業方向進行整合,提升核心競爭力。各證券中介機構要結合我市經濟發展特點,充分發揮在人才、資金、信息方面的綜合優勢,支持我市企業上市融資。各相關機構要積極開展對短期融資券、市政建設債券、資產支持證券(ABS)等金融創新品種的研究,並根據不同融資工具的具體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幫助企業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強化信用建設,提升財務管理水平,提高企業信息披露的規範性。期貨經營機構要主動協助企業設計套期保值方案,增強我市企業抗風險能力。
(三)積極推動企業加快股份制改造進程,挖掘培育優質擬上市企業資源。
加大對企業改制上市的協調力度,支持企業儘快申報上市。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重點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具有發展優勢的各類優質企業改制上市的協調、支持力度;加大對改制上市企業的政策扶持,降低企業改制上市成本;對擬上市企業原始積累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問題,要本著尊重歷史、有利發展的原則妥善處理。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委、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等部門要支持符合條件的擬上市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創新優勢企業,申請國家和市高新技術產業化資金、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創業基金等各類政策性扶持資金。財政、稅務、國土房管等部門要按規定減免擬上市企業在改制重組過程中辦理資產置換、剝離、收購和財產登記過戶的交易稅費。
(四)分類指導,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夯實證券市場發展基礎。
要根據我市上市公司的現狀,實施分類指導,促進上市公司做大做強。要支持優質資產、優惠政策和優良項目向內在質量好、管理規範、擴張能力強的上市公司集中,不斷提高其核心競爭力和再融資能力,使其迅速成長為產業龍頭;對所處市場競爭激烈、資產質量一般、盈利能力不強的上市公司,要支持企業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多種方式,迅速提升資產質量、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恢復再融資功能;對資產質量差、虧損嚴重、依靠自身已經無法走出困境的上市公司,要通過債務重組、股權重組、資產置換等多種方式,支持優質企業通過資產重組實現“借殼上市”,提高“殼”資源的利用效率。
要積極支持上市公司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工作,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規範性。鼓勵上市公司積極探索高級管理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公司核心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的不斷提升。
(五)增強證券經營機構綜合實力,加強業務創新。
大力推進證券公司資產重組及上市工作,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增強資本實力,積極支持證券公司發行債券籌集長期資金,創造有利條件支持證券公司通過質押貸款及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融通資金。積極推進證券公司申報創新類資格,在此基礎上穩步推進集合資產管理及融資融券等創新試點工作。積極爭取基金管理公司融資試點。
(六)探索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滿足各類不同發展階段企業的直接融資需要。
在積極推動我市企業在境內外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融資的同時,支持鼓勵發展各類產業投資基金,爭取設立專門支持庫區發展的政策性產業投資基金。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最佳化風險投資發展環境,推進風險投資中介服務體系建設,大力培養風險投資管理人才,創造條件支持現有風險投資公司通過增加資本金進一步壯大自身實力,積極引進國內外風險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機構來渝拓展業務,服務、支持我市企業的自主創新和跨越式發展。積極爭取監管部門的支持,探索開展企業非上市公開發行。拓寬投資退出渠道,支持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開發有利於投資退出的產權交易品種,形成科學合理的產權交易定價機制,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產權交易制度。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爭取在我市開展非上市公司股權的標準化和證券化交易試點。鼓勵發展各類產權交易中介機構。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產業投資資金為引導、風險投資為主體、各類社會投資共同參與、退出機制健全、適應不同發展階段企業融資需求的投融資支持體系。
(七)切實加強和改善證券市場監管,以監管促發展。
要借鑑國內外成功的監管經驗,努力構建一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企業內控、社會監督的證券市場風險防範體系,為我市證券市場創造一個規範經營、公平競爭、穩健發展的良好環境。
重慶證監局應堅持寓監管於服務之中,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的監管,限期解決大股東過度干預上市公司經營管理及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問題;加強對高級管理人員的監管,規範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加強與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聯繫和溝通,建立長效的協同監管機制。市政府金融辦、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重慶證監局、重慶保監局以及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共同防範金融風險,及時、妥善處置證券市場風險突發事件,切實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與金融管理部門和司法機構協同配合,堅決打擊各種危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八)進一步解放思想,加快證券市場對外開放步伐。
採取外資公司參股、新設等各種方式,積極引進境外的投資集團、投資銀行、證券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等。積極支持本地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和外資中介機構的業務合作和交流,積極引進境外的證券市場中介服務機構。支持我市優質企業通過境外融資做大做強。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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