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規劃局重慶市違反城鄉規劃舉報投訴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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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工作原則,辦理程式,

主要職責

工作原則

辦理程式

案件催辦
主城區違法建築舉報案件交辦後的第4個工作日,通過舉報受理信息系統提示案件所在區加快辦理進度。對在5個工作日內未按期回覆核實情況的,通過舉報受理信息系統下達催辦通知書,明確催辦時限和要求。
案件督辦
對民眾反映強烈的、新聞媒體和網路曝光的、危及公共安全的違法建築舉報案件,納入市級掛牌督辦案件進行重點督辦。
案件回訪
選擇部分舉報案件進行定期回訪並作好相關記錄。
保障制度
(一)通報制度。每月對舉報案件的交辦、辦理、回復等情況進行統計,每季度進行通報。
(二)考核制度。舉報案件的核實回復、在建違法建築處置情況等內容,納入主城區違法建築整治工作年度目標考核範疇。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設立舉報中心是推進違法建築整治工作的有力舉措,是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處置違法建築的有效手段。各區縣(自治縣)牽頭部門要高度重視舉報中心交辦案件的辦理,落實專人負責案件的接收、回復等工作,確保舉報中心工作正常運轉。
(二)積極配合,及時處置。市、區縣(自治縣)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對舉報中心交辦的舉報案件,加大處置力度,確保處置效果。
(三)溝通協調,加強指導。舉報中心要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加強與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縣(自治縣)牽頭部門的協調聯繫,並指導、督促做好舉報案件的核實、回復工作,確保件件有回覆、事事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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