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辦法

《重慶市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辦法》是為提升重慶市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規範市級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辦法。

發布通知,試行全文,

發布通知

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於印發重慶市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渝衛發〔2023〕2號
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兩江新區社發局、高新區公共服務局、萬盛經開區衛生健康局,市中醫院、三峽醫專附屬中醫院、市衛生服務中心:
為提升重慶市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規範市級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制定了《重慶市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試行)》),現將《管理辦法(試行)》印發,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月19日

試行全文

重慶市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升我市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規範市級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以下簡稱“市中醫質控中心”)管理,促進醫療質量同質化和持續改進,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中醫質控中心是指由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生健康委”)確定的,對全市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進行管理與控制的機構。
市中醫質控中心主要通過掛靠醫療機構設立,必要情況下可以由市衛生健康委委託其他單位或組織承擔。
第三條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市中醫質控中心的規劃、設定、管理、考核,根據中醫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需求,設定中醫專業、臨床專業、醫技專業等市中醫質控中心。
第四條 市衛生健康委將質控結論作為各中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醫院等級評審、專業技術準入、專科評選等工作的重要參考。
市中醫質控中心受市衛生健康委委託,負責本市中醫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管理。
第五條 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參照本辦法設定相關專業的區(縣)級中醫質控中心。
第二章    規劃設定
第六條    市衛生健康委下設市中醫質控中心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中醫質控辦”),負責市中醫質控中心具體管理事務。
第七條    市中醫質控中心採取自主申報、擇優遴選的方式確定,原則上同一專業只設定一個市中醫質控中心,部分特殊專業採取雙中心制。市衛生健康委可根據國家質控中心設立情況和質控管理需要設定並適時增減質控中心。
符合下列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申報相關專業市中醫質控中心,市中醫質控中心所在醫療機構為質控中心掛靠單位:
(一)三級甲等中醫醫院、綜合醫院、專科醫院;所申請專業具有明顯優勢且醫院綜合實力較強,專業學科帶頭人在全市具有較高學術地位和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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