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構建了一套比較系統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發布的要素體系,具體包括內容要素、時間要素、渠道要素、主體要素、保障要素等,對政府應急信息發布的關鍵性影響因素進行了比較全面的揭示;從偽信息傳播的信源、偽信息傳播的信道、偽信息傳播的信宿、偽信息的治理環境四個方面對中國重大突發事件中偽信息的傳播原因進行了深入分析,為偽信息的治理提供清晰的路徑;對美國聯邦應急管理局應急信息發布的渠道、內容、保障機制等實踐情況進行系統的展示與分析,並總結提出中國應重視對弱勢群體的信息服務、完善多元化信息發布渠道、推進政府與媒體的良好關係、加強應急信息管理保障體系建設等經驗借鑑。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政府應急信息發布的核心概念與理論基礎 第三章 重大突發事件政府應急信息發布的主體要素 第四章 重大突發事件政府應急信息發布的內容要素 第五章 重大突發事件政府應急信息發布的時間要素 | 第六章 重大突發事件政府應急信息發布的渠道要素 第七章 重大突發事件政府應急信息發布的保障要素 第八章 美國政府應急信息發布研究 第九章 重大突發事件政府應急信息發布的效果評價 第十章 結論與展望 |
創作背景
21世紀以來,各種重大突發事件頻繁發生,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嚴重的損失,並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為此,如何有效預防和應對各類重大突發事件,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十四五”期間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其中就包括“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能力顯著增強,自然災害防禦水平明顯提升,發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在重大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政府應急信息發布是不可或缺的環節之一。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
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要按程式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政策措施以及處置結果等,認真回應關切。依法依規明確回應主體,落實責任,確保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及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為及時回應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實踐的迫切需求,探索增強政府突發事件應急能力的規律性,陳艷紅基於所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研究成果,撰寫了《重大突發事件政府應急信息發布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指出,政府、媒體與公眾是政府應急信息發布的主要參與主體,三者比較理想的角色定位表現為:政府是應急信息發布的主導者與服務者,媒體是政府應急信息的傳播者和監督者,公眾是應急信息發布的接收者、參與者和監督者。具體來說,政府要及時、準確、多渠道地公開應急信息,進行輿論引導;媒體真實、科學地傳播應急信息,實現社會監督;公眾理性、客觀地接收應急信息,參與公共管理。現代信息技術迅猛發展,市場經濟建設不斷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有序進行,這些都對政府、媒體與公眾之間的關係互動產生了積極影響。從技術變遷角度來說,信息處理效率的加快提升了政府、媒體與公眾的溝通能力,信息處理方式的增加拓展了信息發布與獲取渠道;就市場環境的影響而言,市場追求競爭促進政府、媒體與公眾尋求合作關係,市場追求規範要求政府、媒體與公眾依法傳播;從政治改革的層面來看,透明型政府建設有助於推動政府信息公開的進程,服務型政府建設有利於協調不同主體的分歧,責任型政府建設有利於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該書研究顯示,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發布實踐中,中國政府、媒體與公眾的關係還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就政府層面而言,部分政府存在信息發布意識不強、信息發布內容不當、信息發布時間遲緩、信息發布渠道不豐富等問題;就媒體層面而言,部分媒體應急信息傳播失真,缺乏對政府的監督,不能反映公眾訴求;就公眾層面而言,部分公眾參與意識欠缺,參與能力不足。為促進政府應急信息發布中政府、媒體與公眾關係的良性互動,就政府層面而言,要提升公務員的媒介素養,完善政府行政問責制;就媒體層面而言,要提升媒體從業人員的新聞素養和社會責任感,加強媒體新聞監督權的立法保障,完善媒體失實報導責任追究制度;就公眾層面而言,要提升公眾主動參與意識和信息素養,發揮公眾的輿論監督作用。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陳艷紅,女,中國人民大學管理學博士,湘潭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高等學校檔案學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人選,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專家,湖南省青年社科研究“百人工程”學者,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幹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