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對中國政府應對突發事件輿論引導歷史進行梳理,分析其特點和存在的問題;結合相關理論基礎,從輿論引導主體自身建設、輿論引導路徑建設、輿論引導效果評估體系建設三個方面進行研究,構建完整的政府應對突發事件輿論研究體系。
作品目錄
1 緒論 2 政府應對突發事件輿論引導的歷史回顧 3 政府應對突發事件輿論引導歷史的相關思考 4 應對突發事件輿論引導主體政府自身的建設 | 5 應對突發事件政府輿論引導路徑研究 6 政府應對突發事件輿論引導能力評估體系研究 7 結語 附錄 |
創作背景
新媒體時代,中國面臨著國內國際“兩個輿論場”的強力挑戰。一些突發事件,特別是一些敏感度比較高的社會安全事件,如西藏“3·14”事件、新疆“7·5”事件等,儘管中國政府和媒體全力進行輿論引導,但由於西方媒體意識形態偏見等原因,西方輿論場還是對中國產生了強烈影響和衝擊。在國際輿論“西強中弱”的現實下,增添了中國輿論引導難度。原有輿論引導研究大部分集中於媒體輿論引導機制、技巧、策略等,或是某種具體媒介(如報紙、廣播、電視、新媒體)輿論引導機制、技巧、策略等領域。政府如何在突發事件中加強自身建設、政府輿論引導路徑建設,以及政府輿論引導效果評估等領域,研究成果較少,急需進行深入挖掘。基於此,《政府應對突發事件輿論引導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指出,輿論引導方式變革的前提是政府觀念的轉變。在中國,媒體是依附於政府而存在的,這種依附直接決定了媒體的輿論引導效果。長期以來,中國政府對突發事件的輿論引導,受到政治因素強烈影響和支配。考慮政治效果,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成了政府輿論引導出發點。在這種觀念下,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布、媒體指導等,一切都以政治利益為優先。只要不符合政治利益,事件信息就被封鎖、被延緩、被虛構等,其後果往往是慘痛和嚴重的。觀念直接決定行為。政府長期以來的這種觀念,在2003年之後開始發生巨大變化。政府開始積極進行信息公開立法、促進信息開放、要求媒體第一時間發布訊息、積極邀請西方國家記者到現場採訪等。這種巨大變化,有兩個原因。第一,
非典的巨大影響和衝擊。2003年非典給中國社會帶來了巨大衝擊和影響,因為信息不公開和媒體預警功能失靈,整個社會蒙受了巨大損失。事件過後,包括政府在內整個社會都在反思,人們意識到是中國一些不合理的法律法規(如原先的疫情發布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開、突發事件應對體制不完善造成。因此,在社會公眾強烈呼籲下,政府迅速進行了改進,政府信息公開、突發事件發布都按照新聞傳播規律去辦。第二,新媒體技術迅猛發展帶來信息傳播環境的巨大改變。新媒體時代,網路普及使信息發布異常便捷,傳統信息封鎖方式已經很難產生效果。信息封鎖的失效,使政府不得不放棄原有信息封鎖方式,實行信息公開,應對外界變化。因此,中國信息公開是一種被動式的信息公開。但即使如此,信息公開也為輿論引導提供了一個良好基礎。
該書提出,要在尊重知情權的基礎上給予媒體制度化的活動空間。中國媒體處於二元體制之下,“事業單位,企業化經營”。這個模式適應了時代需要,使媒體既可以從容應對市場競爭,也可以保證媒體的政治可靠性。中國媒體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如果上級部門指示不予報導,媒體肯定不會觸及。一些事件,上級部門可能沒有指示,但是由於媒體人自我審查,擔心事件傳播造成負面影響,也往往不報導。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媒體對於本地突發事件的迴避。一旦本地發生一些敏感突發事件,特別是群體性事件,很多當地媒體都會選擇迴避。而這種迴避態度,也給網路謠言傳播提供了現實通道和土壤。媒體如此行為方式,其根源在於自主活動空間的逼仄。媒體活動空間的逼仄帶來諸多問題,如預警功能喪失、反思功能欠缺等。該書提出,在保持對媒體控制的情況下,適度給予媒體一定的自主活動空間。只要媒體活動合理合法,就不要多加干涉,允許媒體做一些自選報導。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陳明(1978—),湖北天門人,男,中南民族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講師,華中科技大學新聞學博士。研究專長為輿情輿論引導。在《現代傳播》《新聞記者》《中國出版》等期刊發表學術論文近2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