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名片
透明質酸鈉為高純度透明質酸鈉和生理緩衝平衡鹽組成的無色透明凝膠狀溶液。
簡介
透明質酸鈉從發現迄今已有近80年的歷史,早在1934年,Meyer和Palmer自牛眼玻璃體(hyaloid body)分離出一種含
糖醛酸(uronic acid)和
氨基己糖的高分子多糖,命名為“hyaluronic acid”。該詞由“hyaloid”(透明的、玻璃狀的)和“uronic acid”組合而成,《生物化學名詞》譯為“
透明質酸”,《中國藥典藥》和
國家藥品標準稱為“
玻璃酸”。在生理中性環境中,hyaluronic acid是一個聚陰離子。1985年,Balazs等建議用hyaluronan一詞來統一命名該物質,理由是,該物質的本質是一種碳水化合物,應遵循其
糖胺聚糖的命名規則來命名,即用詞尾an表示。“hyaluronan”已廣泛套用,涵蓋了任何狀態的透明質酸及其鹽(hyaluronate),通常將其譯為“透明質酸”,縮寫為
HA。在目前,通常將藥準字號的HA製品稱作“
玻璃酸鈉注射液”,而械準字號HA製品稱作醫用透明質酸鈉凝膠。早在20世紀70年代末,美國首先開發出可用於人體臨床的第一個該物質的產品,鑒於該產品是用於眼科顯微手術——
白內障手術,其主要功能是臨床醫生作為眼科顯微手術的手術墊,起臨時支撐手術空間用,方便手術順利實施,所以以器械審批並上市銷售,隨後此產品在骨科、外科相繼問世,均以器械文號上市銷售。因此,美國的FDA認定該物質為醫療器械。
國際學術交流
自1985年在法國召開第一屆
玻璃酸鈉(
透明質酸鈉)國際專題學術會議以來,基本上是每隔3年召開一次,至今(2010年)共召開了8次玻璃酸鈉專題會議(下圖表)。會上世界各國從事玻璃酸鈉研究的人員相互交流,不斷探索其性質、功能和用途,具體的每一次會議內容,讀者可查閱其相關網站。
序號 | 年份 | 地點/國家 | 主持人 |
第八屆 | 2010 | 日本(京都) | Koji Kimata,Masaki Yanagishita and Bryan P.Toole |
第七屆 | 2007 | | Bryan P. Toole and Vincent C. Hascall |
第六屆 | 2003 | | Endre A. Balazs and Vincent C. Hascall |
第五屆 | 2000 | | Glyn O. Phillips,J.F. Kennedy and P.A. Williams |
第四屆 | 1999 | | Giovanni Abatangelo and Paul H. Weigel |
第三屆 | 1996 | 瑞典(斯德哥爾摩) | Torvard C. Laurent |
第二屆 | 1988 | 英國(倫敦) | Torvard C. Laurent and Roger Mason |
第一屆 | 1985 | 法國(聖特羅佩斯) | Endre A. Balazs |
成分結構
主要成分
化學名稱
(1-4)-O-β-D
葡萄糖醛酸-(1-3)-2-乙醯氨基-2-
脫氧-β-D葡萄糖。
分子式
分子量
不同工藝生產的
透明質酸的分子量也各不相同,天然性狀的
透明質酸鈉的分子量一般在80萬~250萬之間,通常認為透明質酸鈉的分子量越高則
粘彈性越好,療效也就越好。在
藥物製劑中其分子量通常控制在(0.5%)X10範圍內。
生產工藝
微生物發酵法製取
用Streptococcus zooepidemics(獸疫
鏈球菌)的突變體(mutant)發酵製取。此突變體無
溶血活性,產
透明質酸鈉量大,產品分子量可達250萬。
從動物組織提取
在動物中
透明質酸鈉以基質存在,以
共價鍵的形式連結與核心蛋白上,組成了
蛋白聚糖,同時被蛋白質和脂肪等包裹,要想得到醫用透明質酸鈉必須將動物所含蛋白質用酶
水解,再去除其他所有雜質純化而得到。純品中胺基酸含量僅為0.35%,分子量最高可達120萬。
套用
眼科手術
骨科手術
骨科手術,主要用於預防
肌腱粘連,縫合術後於暴露
肌腱吻合處、腱周、腱間均勻塗抹本品,也可於損傷修復部
鞘內或局部注射,或二者並行,視情況而定。
關節腔內注射
婦科手術
各種腹腔鏡手術
在直視條件下,通過導管將本品塗布於組織粗糙面。
美容手術
其它手術
如甲狀腺手術、
泌尿外科、耳科手術後防止炎性粘連反應等。
注意事項
本品為無菌、無熱原製品,應嚴格
無菌操作,一次性使用。
必須在充分止血條件下使用,否則會降低防粘連效果。
本品不得稀釋使用。
本品勿與含
潔爾滅等陽離子化合物接觸,以免產生渾濁。
包裝破損,禁止使用。
禁忌及警告
對本品高度敏感和對鳥類蛋白高度敏感的患者嚴禁使用。
長時期使用該產品易產生增敏現象,一旦發生,立即停用,並諮詢專業醫師。
避免交叉感染,一支L.A.M IPS傷口癒合凝膠僅限一位患者使用。
避免本品與傷口和容器直接接觸。
有效期過後請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