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臨時身份證辦理指南

鄭州臨時身份證由當地派出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臨時身份證辦理指南
  • 辦理對象:個人
  • 辦理機構:由當地派出所受理
  • 答覆時間:5個工作日
  • 行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辦理對象,受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法定期限,承諾期限,行使依據,

辦理對象

個人

受理條件

常住戶口在我轄區的年滿16周歲的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可以在監護人陪同下到當地派出所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所需材料

戶籍在上街區範圍內的,到當地派出所申領二代證的同時可再申辦臨時身份證領條,並憑此條前來辦理即可。

辦理流程

受理-承辦-批准-辦結

法定期限

審批中心公安局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後5個工作日內答覆是否受理;受理項目申請報告後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准的決定(不包括委託諮詢評估、徵求公眾意見和專家評議所需時間)。

承諾期限

審批中心公安局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後5個工作日內答覆是否受理;受理項目申請報告後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准的決定(不包括委託諮詢評估、徵求公眾意見和專家評議所需時間)。

行使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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