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身份證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時身份證辦理
- 行使依據:《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12 和17條.
- 辦理主體:南康區公安局(法定)
- 受理條件:辦理正式身份證之後
- 法定期限:1個工作日
- 承諾期限:1個工作日
- 辦理部門:公安局
- 辦理地點:蓉江街辦旭山南路58號
- 聯繫電話:0797-6611055
- 監督電話:0797-6614247
辦公時間,收費依據,所需材料,
辦公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秋兩季延時到18:00)
收費依據
收費依據<>第17條,收費標準為10元.
所需材料
1、戶口本;
2、臨時身份證制證照片兩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