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局

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局

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局是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擬訂全旗統計制度和統計改革建設規劃,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蘇木鄉鎮開展有關工作。
(二)負責全旗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旗直及各蘇木鄉鎮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旗投入產出調查,核算旗直及各蘇木鄉鎮地區生產總值,彙編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蘇木鄉鎮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負責全旗人口、經濟、農牧業普查工作。組織實施和協調全旗人口、經濟、農牧業等重大旗情旗力普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旗情旗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旗情旗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負責統計匯總和數據提供工作。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服務業等全旗國民經濟各行各業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全旗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匯總、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資源、房屋、對外貿易等部門基本統計數據。
(五)負責基本統計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各地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旗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負責統計監測監督工作。負責對全旗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監測和統計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旗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向旗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負責統計項目管理工作。依法審批或備案全旗各部門及蘇木鄉鎮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涉外調查活動。
(八)負責統計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全旗統計系統科學研究、業務培訓、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等工作。按規定統籌管理使用統計系統的統計工作經費。
(九)負責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擬訂全旗統計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建立、管理和維護全旗統計信息化系統。指導各蘇木鄉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負責定期發布全旗安全生產統計信息。在制定鄂溫克旗統計制度時,將安全生產各項控制指標和工作目標納入統計範圍並組織實施。在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時,涵蓋安全生產內容。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信息宣傳、內部督查、會務、安全、保密、網路、機要、檔案、財務、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負責全旗統計信息化工程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群團、紀檢等工作。
承擔幹部人事管理和統計專業教育培訓的督促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人才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實施全旗統計系統更新知識培訓、統計業務培訓工作。
(二)統計設計與法制股。擬訂全旗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各類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審核部門統計規範、統計調查制度、調查方案。管理和維護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資料庫。組織協調全旗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全旗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辦理統計違法舉報和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貫徹執行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統計信用制度。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依法監督涉外調查活動。組織開展統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承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聽證等法律事務。承擔機關重大事項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核算股。負責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統計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匯總、編輯整理全旗以及分地區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的各類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統計分析、統計報告和統計資料手冊;負責對各類統計資料的歸檔和管理;承擔黨委政府考核中的經濟指標監測工作。負責輿情監測、應對處置工作。
負責全旗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和資源環境核算。編制全旗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組織指導蘇木鄉鎮國民經濟核算。開展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分析研究。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根據上級統一安排開展“三新”經濟和派生產業增加值核算。
(四)基礎專業股。負責全旗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全旗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行業和發展變化、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商業業態的統計調查,並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收集、整理對外貿易有關數據,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服務業、交通運輸郵電軟體業、網際網路經濟、三新四眾行業、R&D資源清查、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統計調查和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組織開展全旗文化產業統計和科技統計調查。提供相關統計資料。承擔上級統一安排的相關專項調查,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全旗人口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
組織實施全旗農牧業普查。負責全旗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統計和農林牧漁業總產值、增加值的核算。負責全旗牧業年度畜牧業普查。組織實施牧區自然災害情況和貧困狀況的監測調查。負責國家統計局布置的縣域社會經濟統計任務。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收集、整理和編印農村牧區統計資料。
(五)工業、能源股。組織實施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匯總、整理和提供生產運行、經濟效益、企業經營狀況等統計數據。負責開展工業企業聯網直報工作。組織戰略性新興產業等規模和效益的統計調查。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全旗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的綜合統計。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

下屬機構

一、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中心
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中心為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
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中心貫徹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市委、旗委的相關決策部署。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旗經濟普查、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等有關工作,負責普查數據的匯總、分析、開發、套用和發布等工作。
(二)承擔全旗基本單位名錄維護和聯網直報單位更新工作。
(三)承擔全旗城鎮社會基本情況的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承擔城鎮住戶、牧區住戶收支統計工作;承擔年度旗內、蘇木鄉鎮和行政村經濟社會基本情況全面統計調查工作;開展勞動力調查、民意調查和農村牧區貧困監測等專項調查工作。
(四)承擔全旗農、牧、漁業生產和農業總產值、增加值等各項農村牧區經濟和畜牧業統計工作。
(五)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局綜合保障中心
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局綜合保障中心為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
鄂溫克族自治旗統計局綜合保障中心貫徹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市委、旗委的相關決策部署。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旗統計系統各類套用軟體、計算機區域網路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二)承擔局機關業務系統數據的維護,日常運轉相關的綜合服務、後勤保障等事務性工作。
(三)承擔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的檢查和評估、分析;蒐集、整理和編印各項統計資料。
(四)承擔全旗統計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性、服務性工作。
(五)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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