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是指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進行運送的所有動植物及其產品集合而成的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郵寄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
- 釋義: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進行運送的所有動植物及其產品集合而成的名錄
郵寄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是指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進行運送的所有動植物及其產品集合而成的名錄。
郵寄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是指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進行運送的所有動植物及其產品集合而成的名錄。動物及動物產品類(一)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動物遺傳物質。(...
植物及植物產品 (八)新鮮水果、蔬菜。(九)菸葉(不含菸絲)。(十)種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十一)有機栽培介質。其他類 (十二)菌種、毒種等動植物病原體,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細胞、器官組織、血液及其製品等生物材料。(十三)動物屍體、動物標本、動物源性廢棄物。(十四)土...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是經 《農業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第1712號)公布的名錄。由農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12年3月2日發布並實施。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 ...
1 動物及動物產品類 2 植物及植物產品類 3 其他檢疫物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動物及動物產品類 編輯 語音 (一)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動物遺傳物質。(...
海關依法配合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對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實行監管,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海關總署制定。第七條 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所稱動植物疫區和動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與地區的名錄,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並公布。第八條 對貫徹執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本條例做出顯著成績的...
第十八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所稱一類、二類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的名錄和本法第十七條所稱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的名錄,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公布。第十九條輸入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經檢疫發現有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名錄之外,對農、林、牧、漁業有嚴重危害的其他病蟲害的...
第十八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所稱一類、二類動物傳染病、寄生蟲病的名錄和本法第十七條所稱植物危險性病、蟲、雜草的名錄,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公布。第十九條 輸入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經檢疫發現有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名錄之外,對農、林、牧、漁業有嚴重危害的其他病蟲...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通過郵政進出境的郵寄物(不包括郵政機構和其他部門經營的各類快件)的檢疫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郵寄物是指通過郵政寄遞的下列物品:(一)進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及其他檢疫物;(二)進出境的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及其製品等特殊物品;(三)來自疫區的、被檢疫傳染病污染的或者...
第七條 動植物檢疫對象名單由檢疫總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由農牧漁業部公布。第八條 為了供對外簽訂協定、協定、貿易契約和引種審批時提出應檢病蟲時作參考,檢疫總所應編制國內尚未發生或分布未廣的動植物危險病蟲害名錄。第九條 進口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應在入境口岸實施檢疫,經檢疫合格,方準進口。出口的動植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現予以發布。該名錄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原發布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1992)農(檢疫)字第12號)同時廢止。附屬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 ...
第六條 海關依法配合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對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實行監管。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海關總署制定。第七條 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所稱動植物疫區和動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與地區的名錄,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並公布。第八條 對貫徹執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本條例做出...
(一)動植物病原體(包括菌種、毒種等)、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二)動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或者地區的有關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三)動物屍體;(四)土壤;(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所列各物;(六)國家規定禁止進境的廢舊物品、放射性物質以及其他禁止進境...
為有效保護國門生物安全,國家質檢總局部署從2015年3月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非法攜帶、郵寄植物種子種苗進境等違法行為為主要內容的“綠蕾”專項行動。中國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明確規定,種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禁止攜帶、郵寄進境。但是依然有人鋌...
(一)動植物病原體(包括菌種、毒種等)、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二)動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或者地區的有關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三)動物屍體;(四)土壤;(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所列各物;(六)國家規定禁止進境的廢舊物品、放射性物質以及其他禁止...
執法人員表示,魚苗屬於水生動物產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中明令禁止攜帶進境的物品,如需從境外引進,必須事先提出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中國對來自境外的水產品有嚴格的檢疫要求,許多魚類極易攜帶傳染性造血器官壞死病、病毒性出血性敗血症、傳染性鮭魚貧血症、傳染性胰臟...
(四)通過郵寄、快件或人員攜帶等方式入境的展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的規定,並向舉辦地檢驗檢疫機構申報。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並實施檢疫及後續監管。備案手續 (一)對入境的展品(包括用於展檯布置等用途的暫時入境物品)可免予檢驗,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因此,通過入境檢疫來防範境外動植物疫病、有害生物入侵是國際慣例。中國農業部、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明確規定,嚴禁攜帶或郵寄種子、菌種、害蟲等十六種動植物及產品入境。然而,在電子商務日益蓬勃發展的背景下,中國國內消費者對寵物和觀賞植物的多元化...
2.以一般貿易、無償捐贈、免費提供、旅客攜帶、交換、郵寄及其他各種方式出口列入《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管理的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規定的,海關驗核“出口公約證明書”副本,並按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屬於我國規定的,驗核非公約證明書正本,“海關簽注”欄內註明實際出口...
2.在國家實施許可管理的產品名錄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禁止從動物疫病流行國家/地區輸入的動物及其產品一覽表》《危險化學品目錄》《劇毒化學品目錄》《易製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中國嚴格限制進出口的有毒化學品目錄》等基礎上建立網上交易商品負面清單、出境商品負面...
運輸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過境(含轉動的),應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要求運輸動物過境的,必須事先申辦《動物過境許可證》。攜帶、郵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進境時,屬於國家公布的《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簡稱“名錄”)的,作退回或銷毀處理;屬於“名錄”...
(七)以國際快遞或郵寄方式進境的電商商品,還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的要求。 (八)法律法規禁止進境的其他產品和國家質檢總局公告禁止進境的產品。 三、構建跨境電子商務風險監控和質量追溯體系 (一)構建跨境電子商務風險監控體系。加強對跨境電子商務商品的風險...
2013年1-11月,溫州口岸截獲各類有害生物811種次(動植檢疫),同比增長43.03%;共截獲醫學媒介生物117批次,截獲7例非洲歸國人員輸入性惡性瘧疾病例,6月還檢出了首例外籍新娘(越南籍)HIV感染者病例。二是入境郵寄物檢疫工作成效明顯。溫州局積極宣傳和執行《禁止攜帶、郵寄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的第1712號聯合...
(十六)國家禁止進境的其他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註:1、通過攜帶或郵寄方式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經國家有關行政主管 部門審批許可,並具有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書,不受此名錄的 限制。2、具有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動物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的犬、貓等寵 物,每人...
1.《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所列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以一般貿易、無償捐贈、無償提供、旅客攜帶、交換、郵寄及其他各種方式進口的,海關均按規定進行監管。2. 2010年納入《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對應監管條件“F”)管理範圍的野生動植物種,詳見國家瀕管辦、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3號。(1)《中華...
海關、邊防部門對非法進出境的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應依法查處;動植物檢疫部門應予扣留,並及時移交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處理。第四條 省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名錄,由省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第五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非法販賣、購銷、經營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第六條 賓館...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生物安全事件調查溯源制度。發生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動植物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生物安全事件,國家生物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應當組織開展調查溯源,確定事件性質,全面評估事件影響,提出意見建議。第二十三條 國家建立首次進境或者暫停後恢復進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高風險生物因子國家準入制度。進出境的...
海關、邊防部門對非法進出境的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應依法查處;動植物檢疫部門應予扣留,並及時移交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處理。第四條 省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名錄,由省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第五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非法販賣、購銷、經營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第六條 賓館...
《條例》第四條還規定“從國外進口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的參照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進行管理;屬附錄二和附錄三的參照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進行管理”。這是為了履行好國際義務,使國際公約中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在我省得到有效保護作出的規定。(二)關於野生動物損害民眾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