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邵陽縣委邵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邵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邵發[2010]13號)和《中共邵陽縣委邵陽縣人民政府關於邵陽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邵文[2010]75號),設立邵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內設機構:7個
  • 政策法規股:事故調查股
  • 所在地:邵陽縣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場管委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場管委的安全生產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分解方案,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縣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承擔縣屬非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上述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並負責其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協助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管理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含使用的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組織指導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煤礦除外),監督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煤礦除外)。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四)協同縣財政局管理上級下撥我縣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十五)組織開展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協調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機關文秘、保密、信訪、外事等行政事務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設備採購工作;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與科技規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機關組織、人力資源、機構編制、工青婦、老乾、黨建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務政務信息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掛事故調查股牌子)。
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標準的落實情況;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事故責任人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向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參與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礦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有色、石油(煉化、成品油管理除外)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三同時”情況;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協助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審查、發放與管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較大、重大或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參與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階段驗收工作;監督指導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一般、較大、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劇毒品除外)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告知性備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參與相關行業一般、較大、重大或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工礦商貿(煤礦除外)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情況;負責工礦商貿(煤礦除外)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承擔作業場所(煤礦除外)使用有毒物品的職業安全許可證的審查呈報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危害因素申報工作,查處職業違法違規行為;參與一般、較大、重大、特大職業安全衛生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七)綜合監督管理股
負責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體系,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執行情況;聯繫調度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場管委安全生產工作;受縣政府委託,組織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和督查;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煤炭、建設、國土資源、公安、交通、水利、郵政、通信、農業、林業、教育、文化、質監、環保、消防、商務、電力、海事、工商、衛生、經濟和信息化、氣象、畜牧、工業園區、供銷、農機、房產、食品藥品、民政、軍工、旅遊、服務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的專項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絡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負責24小時值班調度工作;負責全縣的安全生產信息網路建設工作;負責機械、有色、冶金、輕工、紡織、菸草、建材、貿易等工商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監督指導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較大、重大或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和職業危害事故統計,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負責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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