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正縣級建制,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監察職能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黃石市委、黃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新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髮[2005]3號)和《中共陽新縣委、陽新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陽發[2005]4號)檔案精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調整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掛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牌子。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監察職能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縣衛生局的組織查處全縣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紀行為,全縣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審查,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全縣職業衛生健康培訓工作職責。
(二)增加指導全縣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職責。
(三)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
(四)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五)加強對有關部門和鎮(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全縣安全生產中的有關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鎮(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全縣安全生產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全縣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中央、省市在陽新和縣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負責中央、省市在陽新和全縣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初審工作。負責全縣礦山、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全縣工礦商貿企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全縣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初審工作,組織查處全縣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擬訂全縣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全縣重大危險源監控和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全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全縣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全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健康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全縣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承擔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秩序和制度建設;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檔案、議案、提案、督辦、信訪、保密和值班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管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政工、人事、紀檢、工會、青年、婦女、計畫生育、關心下一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審計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工作;承擔安委辦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組織研究擬定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及安全技術標準;負責局發檔案的審定工作;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全縣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工作;依法組織、監督特種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組織研究擬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研規劃,開展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鑑定呈報和技術推廣;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對工礦企業生產設施設計審查、經營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各類傷亡事故綜合統計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負責縣安全生產專家組工作;負責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審查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電力、貿易、機械、冶金、有色、輕工、紡織、建材、菸草、地質等行業的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三同時”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組織調查和處理相關的傷亡事故,並負責事故結案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上述行業的工傷認定工作;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和大事故隱患的監控與整改情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重要工作。
(三)煤礦安全監察科
依法監督檢查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小煤礦;負責組織申報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組織煤礦安全評估工作;依法負責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及重大事故的上報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參與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為煤礦服務的其他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四)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監督檢查金屬和非金屬礦山企業(不含煤礦)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三同時”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組織調查和處理金屬和非金屬礦山企業、工業尾沙壩傷亡事故,負責事故結案;負責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工傷認定工作;監督檢查金屬和非金屬礦山企業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與整改情況,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重要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組織申報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負責甲、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上報工作;負責全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申報對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督促檢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或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完善生產經營設施,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工作人員和危險工序從業人員)參加安全培訓、考核。牽頭組織中介機構對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安全評價。負責申報辦理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批發經營企業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工作,負責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人員編制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定事業編制16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總計18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正職1名,副職3名),總工程師1名(副科級);科室領導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