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縣經濟局

根據《中共黃石市委、黃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新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髮〔2005〕3號)和《中共陽新縣委、陽新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陽發[2005]4號)精神,組建縣經濟局,掛中小企業發展局的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縣經濟局是負責調節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指導全縣中小企業體制改革和發展的綜合協調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新縣經濟局
  • 外文名:Yangxin County Bureau of economic
  • 內設機構:5個
  • 隸屬:陽新縣縣政府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1、原縣經貿局的部分職能。
(1)調節國民經濟運行職能;
(2)電力行政管理職能;
(3)交通協調職能;
(4)經濟信息與監測職能;
(5)參與擬定技術進步政策職能;
(6)參與制定工業產品結構調整職能。
2、原縣中小企業發展局(縣鄉鎮企業管理局)及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職能。
3、原各工業行業協會承擔或代行的各項管理職能。(待定)
(二)劃出的職能
1、劃給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能有5項
(1)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實施職能;
(2)技術改造投資管理職能;
(3)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編制職能;
(4)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職能;
(5)推進技術進步和裝備研製職能。
2、劃給商務局的職能有4項。
(1)內貿及流動領域管理職能;
(2)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職能;
(3)對外經濟協調和主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及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職能;
(4)招商引資及工業園區建設職能。
3、劃給國資局的職能
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職能。
4、劃給縣安全局的職能
全縣安全生產監督與管理、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職能。

主要職責

(一)監測、分析全縣國發經濟運行情況,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協調解決日常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和重大問題,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對電力企業實行行業管理。
(三)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國民經濟、縣域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發展規劃;參與草擬相關的規範性檔案,指導相關的行政執法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負責維護企業穩定工作。
(四)指導、促進全市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組織企業實施名牌產品戰略;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五)負責磷化、鹽業、醫藥食品、醫藥儲備、煤炭、包裝業的行政管理以及黃金工業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市中小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和技術開發機構建設,為中小企業提供各類信息、諮詢及技術轉讓和轉化等服務工作,推動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
(七)制定中小企業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體系;指導中小企業人才引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中小企業的職稱評審工作。
(八)指導全縣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改革重組等工作,推進企業管理和制度創新,促進建立和發展中小企業產權及相關要素市場。
(九)研究改善中小企業、鄉鎮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引導和推動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中小企業;引導和規範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促進建立和完善信用與擔保制度。
(十)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縣域經濟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統計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開展招商、引資、引智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國內外展覽、展銷活動。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經濟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黨務政務信息、提案議案、督辦、來信來訪、保密、綜合治理、機關值班工作;負責機關辦公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行政後勤、接待招待、安全保衛、車輛管理調度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縣治理“三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黃金工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年度調控指導計畫,提出相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跟蹤了解巨觀調控政策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對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考核督導;負責全縣有關經濟數據、指標和經濟信息懼、整理、監測分析與發布;負責重要物資(重要原材料、燃料)的緊急調度,提出動用國家儲備物資的建議;協調工業企業流動資金、管理生產調度資金;負責工業特許、特種行業、企業生產經營資格的認定和管理;負責協調經濟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領域的政策性問題,協調銀、企關係和工業生產流動資金;研究分析經濟和市場運行趨勢。參與制訂綜合交通發展規劃及政策規定,指導培育有序開放的運輸、電信市場;負責鐵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郵政電信等部門的綜合協調;負責重點港、站的疏運工作;參與綜合交通重點工程可研方案的審定;負責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運及特殊情況下的運輸組織協調,組織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銜接,推進運輸方式的改革;組織指導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的監護管理工作。負責黃金工業管理工作。承擔縣治理“三亂”減輕企業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企業改革與管理科
負責組織、指導中小企業的改制改革和資產重組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企業的穩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再就業工程;指導、協調企業職工的勞動關係,規範企業行為;指導企業管理,推進企業管理創新。負責局屬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中小集體企業集體資產管理。
(四)電力科
對電力企業實施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和計畫用電工作;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指導協調電力設施保護工作。
(五)政工科(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委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勞動人事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中小企業勞動技能培訓、技術鑑定及相關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委機關黨務,落實委黨組的有關規定,承辦機關黨的組織、宣傳、統戰和黨內保密工作;負責委黨組會、民主生活會、中心組會議的會務籌備、記錄工作,起草黨務文稿;負責制定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員培訓、學習、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會、共青團及婦聯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做好離(退)休幹部的安置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縣經濟局定行政編制15名,老幹部服務人員編制2名,工勤事業編制2名,計19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正職1名,副職3名),紀檢書記1名,工會主任1名,科室領導5名。

其他事項

(一)縣經濟局(縣中小企業發展局)與縣發展和改革局有關電力管理的職責分工。
縣經濟局(縣中小企業發展局)作為電力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和計畫用電工作,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負責制訂電力經濟技術政策和全縣電力體制改革;編制全縣發電企業年度生產計畫,協調發電企業日常生產調度工作;負責監督分析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域劃分工作。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訂電力行業發展規劃;負責電力投資項目的管理;指導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及改革;安排平衡全縣電力生產。關於電力生產計畫,由縣經濟局(縣中小企業發展局)根據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年度發電量總量目標,分解下達發電企業的發電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鹽業公司交由縣經濟局(縣中小企業發展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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