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縣商務局

陽新縣商務局是根據《中共黃石市委、黃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新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髮〔2005〕3號)和中共陽新縣委、陽新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陽發[2005]4號)精神,組建縣商務局,加掛縣招商局牌子,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指導全縣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其變更、終止、解散工作,負責設立國家規定限額以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和設立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額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預審、轉報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

現任領導,劃入職能,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邢國家

劃入職能

1、原縣經貿局經濟貿易職能
2、招商引資職能。
3、貿易協會貿易行業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一)參與研究制定我縣對外開放及吸引外商投資發展戰略,參與編制全縣利用內外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和執行全縣有關利用內外資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負責研究、分析、綜合全縣招商引資、投資環境的情況,定期向縣委、縣政府報送有關動態。
(二)指導全縣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其變更、終止、解散工作,負責設立國家規定限額以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和設立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額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預審、轉報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
(三)負責建立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庫、外商資料庫和本縣重點企業資料庫;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收集整理、評審包裝和發布推介,建立與國際跨國大公司、大財團、各駐外機構和中介機構的聯繫,收集、交流投資和招商信息;負責對全縣招商引資項目的協調、督辦、落實。
(四)負責組織我縣在境內外舉辦的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組織參與國家、省組織的各類投資洽談會、交易會;負責組織、安排訪問我縣的境內外重要投資者的接待、洽談和諮詢服務;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年度計畫、責任目標的分解下達和落實考核工作;參與有關重大內外資項目的前期立項、論證和談判簽約工作;負責日常招商引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的綜合統計工作。
(五)負責擬定經濟技術協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區域性經濟協作、經濟聯合網路中陽新方的有關工作,負責承辦城區聯絡與信息交流工作;負責外地駐我縣機構的核准、協調、服務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及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並根據我縣情況制定全縣外向型經濟發展和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以及具體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
(七)研究提出並指導全縣流通體制改革,負責研究制訂商品市場建設管理的政策,協調指導商品市場發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研究議定和組織實施國內貿易發展政策以及打破市場壟斷和城區封鎖的政策,促進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八)參與擬定全縣商貿、物流和服務業的有關檔案;負責全縣內外貿易商品的物流管理與協調工作,推進流動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動方式;組織實施主要消費品的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動管理。
(九)提出和制定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擬訂和執行全縣有關外商投資的項目契約、章程及其變更、終止、解散工作,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負責設立國家規定限額以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和設立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額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預審、轉報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
(十)執行國家、省市規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品商品目錄和進出品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擬定和執行全縣出口商品、市場發展戰略和中長期對外貿易發展規劃,指導全縣進出口業務工作,負責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包括電子商務在內的各種新的貿易方式;匯總編報全縣年度進出口指標。
(十一)按有關規定、指導企業進出口的經營管理、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經營管理、縣駐外企業和境外駐我縣經貿代表機構的管理工作;研究擬定適應我縣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全縣服務貿易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管理規章以及鼓勵高新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全縣科技興貿戰略,並制定全縣技術貿易的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管理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並指導全縣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法律政策,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進行產業損害調查;負責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際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制定全縣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指導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展國際化經營,協調企業實施海外投資規劃;歸口管理全縣對外援助項目;負責有關外貿發展基金項目的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管理多邊、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管理有關國際組織對我縣經濟技術合作事務。
(十五)指導我縣在境內外舉辦的對外經貿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博覽會及有關涉外招商經貿活動。
(十六)負責全縣口岸管理。負責全縣一、二類口岸開放或關閉的調查、論證及申報工作;協調、服務、監督口岸聯檢單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口岸重大涉外問題和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十七)管理縣民爆物品管理辦公室、縣酒類管理辦公室、縣禽畜屠宰管理辦公室;聯繫縣貿易物資行業協會;指導全縣商務系統的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商務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政工科)
擬定局機關工作制度,協助局領導了解和掌握全面情況,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管理、檔案起草、商務工作目標管理和政務信息;負責機要、保密、檔案、通信、文印、信訪、提案和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物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因公出國(境)經貿團的報批,聯繫境外駐本縣經貿代表機構及局駐外機構;規劃和實施局機關信息化工作;承擔綜合協調研究工作,分析、研究全縣招商引資情況及有關動態,並提出對策、建立,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的統一規劃,負責項目庫建設及對外發布;制定全縣招商引資的年度責任目標;負責陽新縣招商網路的建設和維護,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的綜合統計、考核工作;負責項目建設縣長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做好系統內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宣傳、對台、僑務和統一戰線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社會保障工作;制定全縣商務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協助有關部門實施國際商務專業資格制度;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老幹部工作。
(二)外資外經外貿管理科
參與研究制訂我縣對外開放及吸收外商投資發展戰略,執行外商投資的法規、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編制全縣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負責擬訂促進外商投資的相關政策,並參與組織實施;負責分析、研究綜合全縣外商投資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有關重大外資項目談判、簽約工作,負責設立國家規定限額以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以及設立國家規定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預審、轉報工作;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其變更、終止、解散,負責辦理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物資的相關許可證、配額等手續,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各類投資方式的審批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後期管理和協調服務,受理外商投訴工作;負責全縣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指導縣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國際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制定全縣對外經濟合作政策,參與編制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做好對外經濟援助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聯合國有關機構、友好國家及國際民間組織對我縣提供多邊、雙邊無償援助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歸口管理我縣企業在境外開辦合資(獨資)企業;負責對外經濟合作統計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配額、許可證的管理政策,負責全縣對外貿易的協調、管理,參與擬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政策措施,負責進出口商品的質量管理和開拓國際市場工作;負責重要原材料、燃料及重要工業品的進出口管理;負責全縣各類企業進出口經營資格的備案登記工作;負責與國家各進出口商會的業務聯繫,指導企業進出口的經營管理;組織指導企業參與招標出口商品的投標;負責全縣技術進出口的協調管理,依法監督管理技術引進,國家限額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管理出口商品的商標工作;參與技術引進項目的前期準備和技術出口項目的審查;推進科技興貿戰略並組織實施貿科工結合的政策措施,指導外經貿企業科技發展和技術進步工作;組織並指導我縣企業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協調調查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做法;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機電產品進出口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提出推進機電產品生產企業擴大出口政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機電產品出口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負責機電產品進口的審核登記和協調管理;組織協調全縣機電產品設備招標工作;負責加工貿易項目審批和管理;指導、協調我縣參加在境內外舉辦的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承擔縣政府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市場建設運行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縣商品市場建設管理的有關政策;協調指導商品市場發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場體系;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相關工作;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大型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舊車交易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市場秩序的投訴工作。指導和推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流通形式改革;研究擬訂全縣商貿領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並組織實施年度調控指導計畫;組織和制訂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購銷政策和儲備計畫;監測、分析本縣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並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研究提出有關市場調控的建議。負責全縣國內外貿易的綜合統計管理及統計分析工作,編制全縣商務系統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計畫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服務貿易及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承擔縣政府商品市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內貿綜合管理科
按照有關規定對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等行業進行監督、指導;對主要消費品的市場進行調控;對在本縣舉辦的商品展覽、展銷活動、重要生產資料流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蠶絲綢的相關協調工作。承擔縣政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縣民爆物品管理辦公室、縣酒類管理辦公室、縣禽畜屠宰管理辦公室工作。

人員編制

縣商務局(招商局)機關定事業編制14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共16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正職1名,副職3名),紀檢書記1名,工會主任1名,科室領導4名。

其他事項

縣商務局(招商局)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一)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縣商務局(招商局)負責在縣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商務局(招商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二)外商投資管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縣發展和發展局與縣商務局(招商局)聯合發布。
(三)境外投資管理。縣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縣商務局(招商局)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核和上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