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邵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邵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邵陽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邵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邵陽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邵陽市
  • 現任領導:周永紅(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規劃、規範性檔案,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包括授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承擔市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任務,查處跨區域及其他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推進競爭政策實施,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協助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貫徹國家質量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推進質量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全市監督抽查等相關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企業的市場監督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組織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採用國際標準。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工作。協調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資格及其檢驗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工作。
(十四)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相關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和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十七)負責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按許可權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營體系建設,指導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
(十八)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九)負責許可權內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許可備案;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的監測。
(二十)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二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二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依規定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規定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生產、使用以及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違法行為。指導廉橋中藥材專業市場現場檢查及違法行為查處。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違法行為。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策信息、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接待、物業、安全保衛、車輛等後勤保障工作。
(二)政工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有關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承擔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承擔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綜合規劃科。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市場監管領域政策研究和市場環境形勢分析。擬訂市場監管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
(五)登記註冊科。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指導實施。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承擔本級和指導全市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行政許可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規則。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評審、認證的辦理工作。
(六)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負責在市局登記註冊企業的監督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七)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科。依委託開展反壟斷執法調查及其他相關工作,對市場交易中的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進行反壟斷調查。負責組織指導菸草市場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傳銷、違法直銷大案要案。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八)價格監督檢查科。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全市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九)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十)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制度措施。負責組織指導廣告監督管理活動和廣告監測工作。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質量發展科。擬訂並實施建設質量強市的政策措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和品牌建設。推動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擬訂並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十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風險監控、分類監管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食品安全協調科。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擔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全市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指導全市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負責重點企業的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含制售分離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的市場準入及日常監管。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指導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重點企業的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市場準入及日常監管;監督實施食品流通環節問題食品召回和處置制度。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十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指導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負責重點企業和單位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市場準入及日常監管;負責全市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十七)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責權範圍內特殊食品的監督管理、經營企業準入及特殊食品的監督抽檢。監督實施特殊食品的召回和處置。監督指導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特殊食品日常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食鹽專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區食鹽生產、批發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十八)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擬訂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制定全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全市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計量科。承擔全市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栽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一)標準化科。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授權批准發布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制定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負責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工作。承擔全市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商品條碼及法人資料庫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二)認證監督管理科。推動全市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及自願性認證活動的開展,負責相關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認證機構在全市的認證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承擔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認證評審、審核人員和有關實驗室檢驗、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四)智慧財產權促進科。負責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制定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負責市級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相關工作。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促進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有關事宜。
(二十五)智慧財產權保護科。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起草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推動落實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負責原產地地理標誌專用權的保護。承擔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糾紛調處和維權援助。
(二十六)智慧財產權運用科。按許可權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相關前置服務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指導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負責與縣(市)區及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聯絡和業務指導。
(二十七)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開展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承擔重大突發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事件的應急處理、協調調度、督辦反饋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八)藥品生產監督管理科。承擔事權劃分範圍內藥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指導並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指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配合做好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環節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九)藥品流通監督管理科。依法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承擔職權範圍內藥品流通環節、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問題藥品召回和處置制度,組織質量抽查檢驗,組織指導廉橋中藥材專業市場現場檢查及違法行為查處。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三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和產品備案。承擔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工作;承擔事權劃分範圍內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和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及交易行為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處置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三十一)化妝品監督管理科。組織開展化妝品備案工作。負責事權劃分範圍內化妝品經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化妝品監督抽檢;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及處置工作;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相關統計工作。組織指導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三十二)新聞宣傳科。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三十三)投訴舉報受理科。承擔來電諮詢、投訴、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承擔全市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網路平台業務套用工作;承擔消費預警信息發布工作。
(三十四)非公經濟組織黨建指導科。指導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特別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負責相關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三十五)科技和財務科。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質量基礎設施重大科技需求,組織實施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和成果套用。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裝備採購工作。指導全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三十六)教育培訓科。負責制定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人員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業務科室開展全市系統業務培訓,牽頭實施各級網路培訓工作。負責落實總局、省局、市委組織部及市委黨校組織的各類培訓工作。
(三十七)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邵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吳衛紅
邵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周永紅

所獲榮譽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2年12月,入選“2022屆湖南省文明標兵單位”擬表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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