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楊木水庫飲用水水源的保護,提高飲用水水環境質量,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源市楊木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 頒布日期:2016年11月30日
- 施行日期:2017年01月01日
為了加強對楊木水庫飲用水水源的保護,提高飲用水水環境質量,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為了加強對楊木水庫飲用水水源的保護,提高飲用水水環境質量,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遼源...
楊木水庫,又稱楊木湖,位於遼河源頭,位於東遼河幹流上游。距市區14公里,距長春80公里,是全市最大水庫。楊木水庫是遼源市生活飲用水源地之一。全庫區水面10平方公里,周邊長25公里,兩岸群山環抱、風光秀麗,生態環境良好,1992年-2002年吸引遊客達50萬人次,旅遊業已有一定基礎。楊木水庫因壩址在吉林省遼源市山區...
本條例所稱城鎮飲用水水源是指本行政區域內用於城市和建制鎮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庫、地下水井(泉)等生活飲用水地表、地下水源。第三條 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應當遵循統一規劃、保護優先、綜合防治、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規劃應當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
《遼陽市湯河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19年10月12日經遼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2019年11月28日經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自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湯河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城市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防止水體污染,保障居民飲水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州各縣(市...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飲用水水源的保護。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城鄉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庫、水井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分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供水人口在一百人以上的分散式飲用水水源(百人以上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包括現用、備用和規劃的飲用水水源。本條例規定之外的其他...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防治水環境污染,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市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及相關管理活動。前款所稱市區飲用水水源地,是指為市區居民提供生活用水的在用、備用和規劃中的地表水水源地,包括二龍山水庫...
《九江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2022年7月28日九江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22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江西省水資源條例》等...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及相關管理工作。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城鄉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溝渠、水庫、塘壩和農村分散式取水井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前款所稱集中式供水,是指以公共供水系統向城鄉居民提供生活飲用水的供水方式;農村分散式取水,是指農村分散...
第二章水源建設及保護區劃定 第三章水源保護措施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或者規劃用於城鄉集中式供水的河流、湖泊、水庫、水井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第三條飲用水水源...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城鄉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庫、山塘、渠道、井(泉)水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第三條 鄉(鎮)以上人民政府對飲用水水源保護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飲用水水源保護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和生態保護紅線範圍等,...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及管理工作。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用於集中式供水的河流、湖泊、水庫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包括現有、備用和規劃的飲用水水源。前款所稱集中式供水是指供水單位以公共供水系統向城鄉居民提供生活飲用水和用水單位經批准以其自行建設的...
《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經1995年10月19日四川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2011年11月25日四川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修訂。2011年11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陝西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21年1月21日通過修訂,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修訂信息 2021年1月21日,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經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陝西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六章五十四條,從飲用水水源區保護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
第二章飲用水水源保護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和監督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城鄉集中式供水的河流、水庫等地表水水源,包括在用、備用、應急、規劃飲用水水源。前款所稱的集中式供水是指以公共供水系統向城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