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信息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遼寧省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補償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2月23日
內容全文
第一條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享有依法取得補償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和《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陸生野生動物是指依法受保護的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下簡稱野生動物)。具體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遼寧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遼寧省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公布為準。
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補償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各級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野生動物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安全。
第五條 各級政府應當將野生動物造成危害的預防控制、宣傳培訓和損失補償等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補償經費,原則上由縣級財政通過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本級財力等資金統籌解決;市級財政對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發生較大範圍野生動物危害造成較大數額財產損失的,省財政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相關地區給予補助。
鼓勵各級政府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賠償保險業務,省財政將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及實際成效給予支持。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通過捐贈、資助、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野生動物保護活動。
第六條 縣級以上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負責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補償的有關工作。
省林草局負責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野生動物造成損害的補償工作。
市、縣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野生動物造成損害的認定、核實和補償工作。
縣級以上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做好野生動物造成損害的調查工作,村(居)民委員會配合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