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

《四川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是2023年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
  • 發布時間:2023年1月18日
印發通知,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的通知
川辦規〔2023〕1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月18日

內容解讀

近年來,隨著四川省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建設、天然林保護等重點生態保護工程的推進和實施,各類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呈恢復性增長趨勢,野生動物損壞農作物、傷害家畜等情況時有發生。2018年起,省林草局就著手研究我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起草工作。經過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專家諮詢論證以及風險評估等程式,日前,《四川省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所指陸生野生動物,是指列入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陸生野生動物,不包括其他非保護動物。明確縣級人民政府是野生動物致害補償主體,負責籌措資金、做出補償決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各司其職,共同做好補償工作。存在主動攻擊、挑逗或者故意傷害野生動物等6種情形時,政府不承擔補償責任。
辦法要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轄區內主要致害野生動物物種特點,結合區域、季節、人口分布及生產生活情況等因素,制定合理、必要的預防措施,如改變種植結構、設定圍欄、生態移民等,配套預算相關經費。對局部成災物種,可在科學調研基礎上,報省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種群調控措施。
辦法對人身傷害補償根據不同的傷害程度設定了不同的補償標準,按照人身傷害補償優先的原則,確定了財產損失補償比例,規定了從當事人提出補償申請到政府最後落實補償的整套程式,並根據各環節需要設定了相應時限。縣級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收到材料後經審核認為無異議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定損意見和補償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
如何保障補償工作公平、公正?辦法規定了迴避要求,同時要求縣級政府制定實施細則,使辦法落地實施符合地方實際,更具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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