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政府關於調整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的通知》是遼寧省人民政府2000年5月25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政府關於調整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的通知
- 發布單位:遼寧省政府
《遼寧省政府關於調整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的通知》是遼寧省人民政府2000年5月25日發布的通知。
《遼寧省政府關於調整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的通知》是遼寧省人民政府2000年5月25日發布的通知。【發布單位】80602【發布文號】遼政發[2000]21號【發布日期】2000-05-25【生效日期】2000-05-25【失...
《遼寧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規定》是為了加強和規範社會保險征繳工作,確保社會保險金的發放,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而制定的規定。通知發布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116號 《遼寧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規定》業經2000年6月26日遼寧省第九...
2014年6月23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以遼政發〔2014〕15號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轉移接續...
結合稅務部門稅費徵收管理範圍的進一步擴展,在原有稅收服務與徵收管理的基礎上,增加了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的服務與征管,為強化稅費服務與徵收管理協同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高質量發展,有必要制定《遼寧省...
《遼寧省“十四五”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是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1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47號)和《遼寧省...
根據2010年10月28日瀋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10年11月26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關於修改〈瀋陽市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
(國辦發〔2019〕13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9〕14號)精神,改革完善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社保”)制度,確保企業社保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結合我市實際,...
一、遼寧試點進展情況 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42號)的要求,遼寧省制定了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實施方案,2001年7月1日開始組織實施。 (一)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任務基本完成...
繳費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稅前列支,繳費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第五條 社會保險費征繳實行統一徵收、集中管理的原則。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財政社會保險基金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第...
撫順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適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需要,切實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根據省政府《關於遼寧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撫順市城鎮勞動...
2014年2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對各地整合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出具體要求。為貫徹落實國發〔2014〕8號檔案精神,2014年6月,遼寧省出台...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和省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遼政發〔1997〕41號),為統一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五條 繳費單位必須依據市勞動局《關於建立社會保險登記制度和月繳費申報制度的通知》(撫勞發〔1999〕6號檔案)的規定,向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核定後,在...
(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變更、註銷,福利企業認定,殘疾人證發放;(六)社會保險費徵收,就業、失業登記證發放;(七)土地轉(出)讓、劃撥、收回,土地使用證發放;(八)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發放,房屋產權登記;(九)...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104號 省 長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遼寧省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辦法 第一條為保障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年老時的基本生活,推動我省個體經濟健康發展,根據《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
認真貫徹全國和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時傳閱學習《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2〕26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全省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遼政辦發〔2012...
除遼寧省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試點市外,其他地區仍然執行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和辦法。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採取措施,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繼續全力做好兩個確保工作,積極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認真做好各項社會保障...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 省長 岳岐峰 一九九四年三月三日 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規定 規定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城鎮企業職工離退休後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安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第二...
社會保險繳 費的申報和基數核定都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第四條第一款);同時明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經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其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即為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本規定...
一、背景情況2016年,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要求各地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工作。遼寧省政府決定由人社、衛計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分別推進。2019年1月20日,市醫療...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通知》是遼寧省人民政府為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通知 地區 遼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