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政府關於繼續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巨觀調控的通知

《遼寧省政府關於繼續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巨觀調控的通知》是1994年遼寧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政府關於繼續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巨觀調控的通知
  • 發布單位:80602
  • 發布文號:遼政傳[1994]10號
  • 發布日期:1994-04-08
  • 生效日期:生效日期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繼續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巨觀調控的通知
(遼政傳(1994)10號一九九四年四月八日)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我省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都取得了重大進展,但基本建設投資增長過猛,在建項目總規模偏大和投資結構改善滯後的矛盾仍然存在。為進一步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有關通知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巨觀調控的指導原則
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是解決當前投資領域存在的問題,保持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全局出發,嚴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防止不顧客觀條件一味爭投資、上項目,重走經濟發展主要依靠擴大建設規模的老路。加強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要堅持三條原則:一是堅持效益第一的原則,加大投資結構調整的力度,確保重點建設,以增強經濟發展的後勁;二是結合落實全國、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的各項部署,對促進遼寧長遠經濟發展和當前經濟振興有重大作用的投資項目,既要量力而行,又要盡力而為,千方百計予以支持;三是加大投資體制改革的力度,逐步建立起投資風險約束機制,形成以企業法人為投融資主體的內在責任制度。
二、對近幾年固定資產投資情況進行認真清理
“七五”期間,我省固定資產投資平均每年增長20%左右。進入“八五”以來,固定資產投資繼續保持增長勢頭,平均每年增長45%。由於目前尚未完全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的投資體制,缺乏投資的風險約束機制,巨觀調控能力不強,使得投資過於分散,投資結構不盡合理,投資效益不佳,有些項目甚至成為地區和企業的包袱。對固定資產投資進行一次認真清理已勢在必行。省市要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對“七五”以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清理排隊。省清理的範圍主要是“七五”以來到1993年末原材料工業5000萬元以上,機電輕紡、非生產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各市也要從實際出發,確定一批重點清理項目。目前著重對以下四類項目進行審核排隊:一是對基本建設在建和竣工項目要按擴初設計要求進行,重點放在項目投產、達產、達效和貸款償還情況的審核上,並找出影響達產、達效的主要問題,提出解決措施;二是對國家和省專項貸款技術改造重點項目的投產、達產情況及存在問題作出分析;三是對利用外資的基礎設施、利用國外商業貸款的工業項目和技術引進項目,要逐一進行清理,特別是對拖欠外匯貸款的項目要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的辦法;四是對房地產開發、商品住宅建設要實事求是進行審核,做好商品房銷售的測算分析及城區改造和住房建設規劃,適度安排建設規模,分清輕重緩急,分步實施。清理工作的重點要放在對投資效益及投資對全省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調整的作用和巨觀管理中有哪些經驗教訓的分析上。已建成投產的項目,要認真分析現存的問題,使其儘快達到設計能力,實現投資的預期效益;對正在興建的項目,要根據效益第一的原則,做好項目的審核排隊。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效益的項目,要千方百計保上去;對超概算嚴重,產品市場發生變化,經濟效益差,無力償還貸款的項目,要堅決停緩建設。
三、積極籌措資金,確保重點建設
在當前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要通過多種渠道積極籌措資金,確保重點建設。一是保列入國家計畫的重點建設項目,特別是地方大中型項目和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二是保有效益的收尾、續建項目,使這些項目儘早投產達產;三是保20個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50個龍頭產品、100個“小巨人”企業的改造項目和必要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各地區、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自籌資金,要優先保證這些重點項目的資金需要;計畫、經貿、金融、財稅部門要協調好項目單位,落實重點項目建設資金,依據施工進度按期保證資金到位。
要搞好和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信貸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的銜接,爭取各金融機構對我省重點建設項目資金的支持,積極吸引國家各投資公司和融資機構到我省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要拿出一批項目單子,主要是列入國家計畫的地方大中型基建和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爭取開發銀行貸款和各投資公司到遼寧參股;積極向國家申請債券和股票規模,加強債券、股票總量和投向的巨觀引導,使之主要用於促進全省經濟發展的重點項目上。
堅持以項目法人為投融資主體,加大投資主體的風險責任。重點項目單位要搞好施工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本著誰借債誰償還的原則,落實還款計畫;項目單位要積極主動向省市金融部門匯報、溝通,以得到金融部門的支持。各級銀行要努力組織存款,盤活資金存量,擴大資金增量,幫助企業和重點項目單位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地方經濟的發展。各金融機構不得挪用銀行同業拆借資金髮放固定資產貸款。要加強對省內各類投資公司資金使用方向的巨觀引導,向重點項目傾斜。計畫和財政部門要摸清各種預算外資金的底數,加強對這些資金使用的巨觀調控,實行收支兩條線,監督使用情況;各專項資金的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政府規定的使用方向,納入計畫管理,防止被挪作他用,以實現更大的投資效益。要引導企業把實行投入產出總承包後多留的資金主要用於產品結構調整和採用新工藝、新技術上,使之發揮更大的效益。
四、從嚴控制新開工項目
為了切實加強重點建設和防止盲目擴大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今年(1994年)省里要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對重複建設、低水平的一般性加工項目要嚴加限制;特別是高檔賓館、高級寫字樓、豪華別墅、渡假村和高檔遊樂設施等今年(1994年)原則上不批准新開工項目。所有新開工項目,必須是有正當資金來源,產品有銷路和經濟效益好的項目。今後新開工項目必須堅持國家確定的三條原則,即:一是不能搞無本投資,新建項目必須落實一定比例的資本金;二是不能挪用流動資金貸款搞投資;三是新建項目必須打足鋪底流動資金,流動資金不落實的不能開工。除此之外,還要堅持生產性項目的技術檔次不是全國一流水平或世界先進水平的不能開工;不搞精深加工,其產品不是向下游延伸或最終產品的不能開工。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用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建設的新開工項目,必須履行項目的審批程式,經財政部門審查資金來源後,向計委、經貿委申報自籌基本建設、技術改造計畫規模,並把資金存入銀行的專戶上,其中屬於基本建設的,存入建設銀行;屬於技術改造的,存入工商銀行或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並由銀行出具存款證明。計委、經貿委按規定審查後定期下達自籌基建、技改計畫。對未列入自籌計畫的項目不得組織施工。未經批准擅自開工的,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人的責任。各市的自籌基建、技改項目,也要按規定由計畫主管部門下達自籌規模(計畫)後組織實施。
要繼續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設項目分級審批的規定,對凡是有效益的項目,在企業審批許可權之內,各部門都要予以積極支持,但要加強項目審批工作的管理,搞好項目的規劃,重點是組織好列入“八五”計畫項目的實施工作。對未列入“八五”計畫的大中型基本建設、限額以上技改項目,特別是超出各地區、各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自行綜合平衡能力的,要經省計委、經貿委組織評估後,報省政府批准。
抓緊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登記備案制度。在國家有關政策尚未出台之前,省計委要會同省經貿委儘早制定出我省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登記備案暫行辦法。除按現行規定應報批的項目外,企業自主決定立項的項目和各市審批的項目,凡是總投資在500萬元以下(包括利用外資、合資、合作、自籌資金等)的項目,均由項目單位按屬地原則向省計委備案;總投資在500萬元以下到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向市計畫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跨省市的項目,直接向國家或省計委備案。凡是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禁止發展的項目,需報省計委批准;原材料初級產品,如鋼、鐵、有色金融增加冶煉能力的,要按規定報省市政府批准,並建立嚴格的重點項目投資主體責任制。省計委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確定項目的規模經濟標準,防止盲目建設,對能源、交通、水源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也要統籌規劃;省經貿委要會同有關部門、企業抓好50個龍頭產品的發展和改造規劃。組織力量對這批產品和項目進行充分的分析論證,實行總體改造方案一次審批,分步實施。今後不論是基本建設還是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批,都要依據省中長期規划進行。
五、加強對房地產開發建設和開發區建設的管理
各類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必須納入全省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貸款規模必須同時納入國家信貸計畫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對房地產開發項目要進行調查摸底,商品房和住宅小區建設項目要抓好建設施工管理,使動遷居民儘早回遷。
要結合住房制度改革搞好解困、解危商品住宅建設,計畫和建設部門要搞好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整頓,嚴格執行各商業性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每年的建築總量中,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要占20%以上的規定,切實加強城市住房的建設。從嚴控制賓館、渡假村和前景不明的遊樂設施的開發建設。“安居工程”今年(1994年)著重搞好調查規劃等前期工作,根據國務院部署逐步實施。
開發區建設重點要放在國家批准的幾個開發區和科技園區上,努力建成對外開放的示範區。新設立開發區要嚴格掌握條件和標準,按規定程式報批。各市要根據發展鄉鎮企業的需要,進行小城鎮建設試點,適度發展工貿小區或商貿小區,但要統籌規劃,注重實效。
六、加強對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的引導和規範化管理
要繼續走老企業“嫁接”改造和“四靠攏”的路子,積極引導外資投向重大基礎設施和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創匯農業,興辦高技術含量的創匯型企業,上一些高技術、高效益、高市場占有率並能帶動地區和行業發展的大項目。招商引資要注重實效,按照省政府確定的原則,安排好大中小結合、目標明確的招商引資活動,提高項目的成功率。
對關係國計民生且易於形成壟斷的基礎設施和支柱產業,一般不允許外商獨資經營,對其中的合資、合作項目要保證國家控股或擁有控股權。對國有企業向外出售股權或以存量資產與外商進行合資合作經營的,必須嚴格進行資產評估,並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和履行報批程式,按許可權審批。總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必須經計畫部門審核後報請國家批准,不得簡化和變通。
對外商以機器設備等實物投資的合資項目,要防止外商低價高報,以次充好,以舊頂新,謀取不合理利益。不能以中資銀行貸款充抵外商註冊資本或用中方名義為外方投資貸款提供擔保;中方不能比照貸款、債券的方式或以其他形式保證合營外方投資的回報率。外商投資項目原則上要做到外匯自求平衡,並落實外匯平衡措施。對外匯不能自行平衡的項目,中方不得自行承諾保證外方的外匯收入。外商投資項目以合資企業名義在國家借款,凡需境內機構擔保或用資產抵押的,都必須納入國家外債計畫,限額以上項目報國家計委,限額以下項目的審批權集中在省及計畫單列市計委,並由同級外匯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七、加強投資巨觀調控工作的領導
各地區、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全面正確地理解和貫徹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精神,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把工作重點放在調整結構和提高效益上,切實搞好投資體制改革。各級政府要加強固定資產巨觀調控工作的力度,計畫、經貿、財稅、金融、審計部門要互相配合,從大局和我省實際出發,及時研究解決固定資產投資中的重大問題,對保證重點、資金到位、投資規模、審批立項和新開工項目等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清理,分別由省計委、經貿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利用外資項目的審核清理,由省外經貿廳會同省計委、經貿委組織實施;省建設廳和省計委對房地產開發、商品住宅建設狀況要進行調查分析。對具體企業涉及上述項目的清理,也可由省計委牽頭聯合進行調查。有關部門要分別組成調查組,到各市調查了解重點項目建設情況,按效益第一的原則,綜合考慮項目的技術水平、資金到位情況以及市場前景,對在建項目重新進行排隊,集中力量搞好項目的收尾、投產和續建工程,積極研究拓寬新的籌資領域和渠道,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問題,促使我省固定資產投資步入低投入、高產出的良性循環軌道,促進全省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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