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獨資經營

外商獨資經營是指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方投資,外國投資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它一般以一個全外資企業的形式存在。在現實中,一般是跨國公司在國外設立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具體做法是: 由外商提出申請,經中國政府批准後,發給其營業證明。中方在指定的地點提供土地、勞動力,並收取地租、稅金。外商獨資經營的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中國政府依法保護其資產,應得利潤以及其他合法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商獨資經營
  • 外文名:Wholly foreign-owned
  • 性質:經濟學名詞
  • 特點: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方投資
特點,好處,應注意問題,

特點

外商獨資經營的特點是完全由外商出資興辦企業,外商掌握了人,財、物和產、供、銷的權力,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在這類企業里工作的職工基本上屬於僱傭勞動者,一般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和外資經濟都是我國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有益的和必要的補充。

好處

東道國在外商獨資經營模式下可以得到的益處是:
第一,全部由外商投資,東道國提供土地,並收取土地使用費。
第二,東道國對企業的介入主要是勞動力,東道國可以通過這種渠道解決就業和從現代企業運作模式中獲取現金的管理經驗。
第三,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帶動東道國經濟的增長。

應注意問題

第一,東道國要對這部分資本的流入進行引導,避免重複引入和盲目引入,引入的產業應與本國經濟發展相一致,第二,尤其應注意環境保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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