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2006和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先進單位的決定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2006和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先進單位的決定》是遼寧省人民政府2007年發布的一項決定。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近兩年來,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在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中,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振興遼寧老工業基地的中心工作,堅持依法辦理,認真落實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有力地推動全省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取得了可喜成績,湧現出一批先進典型。為表彰先進,省政府決定:授予瀋陽市政府、大連市政府、鞍山市政府、錦州市政府、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勞動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省交通廳、省農委、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政府法制辦、瀋陽鐵路局等24個單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希望受表彰的先進單位發揚成績,戒驕戒躁,再接再厲,開拓創新,進一步提高辦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今年(2007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實現遼寧全面振興和“十一五”規劃目標的關鍵之年,做好今年(2007年)的各項工作對實現今後五年奮鬥目標意義十分重大。各地區、各有關單位要通過做好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接受人民民眾的監督,努力提高科學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各承辦單位在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中,要認真落實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關於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各項規定,在抓落實和解決問題上狠下功夫,爭取辦理工作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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