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調整第三批行政審批項目和取消第一批年檢項目的決定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遼政發〔2004〕41號),取消了722項行政審批事項。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遼政發〔2004〕41號),取消了722項行政審批事項。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我省的軟環境建設,省政府決定再取消和調整331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273項,調整40項,下放管理層級18項。同時取消7項年檢項目。這次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和年檢項目,將進一步規範政府行政行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推動廉政建設。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抓好落實,切實加強後續監督和管理,嚴禁私自保留或變相審批。同時要加強督促檢查,特別是部分年檢項目取消後,要加強日常監管,防止管理脫節。各市政府要結合實際,做好相關工作的銜接,最佳化本市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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