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是201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人民出版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 作者:人民出版社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8月1日
- 頁數:28 頁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010138497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是201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人民出版社。
本次共取消和下放90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0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2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保留34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發布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是由國務院於2014年10月23日發布的一項規定 [1]。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82項工商登記前...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8個子項。另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另建議取消和下放7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事項,將5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總計117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71項,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20項,取消評比達標表彰項目10項,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3項;取消或下放管理層級的機關內部事項和涉密事項13項(按...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是201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人民出版社。內容簡介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中明確,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再取消一批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和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決定》明確,取消40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包括:一是市場已具備自我...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決定取消我部“以折股方式繳納探礦權採礦權價款審批”事項,取消“註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是由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取消一些行政審批事項的一項通知。內容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8〕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研究論證,...
邊境旅遊項目審批是邊境旅遊項目需要進行的行政審批事項,主要從事邊境旅遊項目審批相關工作。根據國務院2014年7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邊境旅遊項目審批的職業資格許可和...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8個子項。其中,取消基礎電信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核准、取消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核准等事項,社會關注度高,申報量和審批量大,取消和下放後...
清理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一項重大改革。2014年以來,國務院分三批審議決定將一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並印發《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 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3〕27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總計50項。其中,取消和下放29項、部分...
新華網內蒙古頻道11月27日電 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隨著保薦代表人資格、保險公司精算專業人員資格認可、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等一大批象徵著“金飯碗”的證書被...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部內各單位,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決定...
《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 《國家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組織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畫實施意見的通知》(計高技〔2000〕2433號) 2 境內國際科技會展審批 省級及計畫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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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2014年7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中央醫藥儲備資金安排和動用審批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項目背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
2014年2月15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2014年11月24日,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
根據國務院2014年7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項目年度計畫審批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項目背景 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投資,國家採取定額補助辦法...
根據國務院2014年7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審批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項目背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
2015年2月2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11號),將2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保留34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2017年5月7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削減工商登記...
2003年9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省級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2004年5月19日,取消和調整495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409項;改變管理方式39項;下放47項。在取消和調整的...
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務院對有關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對16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這次修改行政法規,主要是按照簡政放權、放管並重的要求...
項目背景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4〕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
根據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國家郵政局印發《國家郵政局關於做好下放郵政普遍服務兩項行政審批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國郵發〔2015〕7號),全面...
2014年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包含註冊稅務師。行業特點 (一)主體資格的特定性 作為代理人必須是經批准具有稅務代理執業資格的註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作為...
礦業權評估師是礦業權評估的專業管理人員,主要從事礦業權評估工作。根據國務院2014年8月1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礦業權評估師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2021年1月12日,中華...